立法院新會期開議,財政部列出三大優先法案,其中最受矚目的行政院版《財劃法》修正案,囊括五大重點,包括錢權併同考量調整統籌稅款規模、劃一市縣分配基礎、調劑地方財政盈虛、精進財政努力誘因機制和強化財政紀律。
《財劃法》之外的兩優先法案,一是海關進口稅則,目前部分稅則修正草案正在行政院審查,修法重點是為配合衛福部公告修正乳品用詞及品名標示規定,擬修正11項稅則的貨名。
二為《遺產及贈與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仍在部會研議階段,擬增訂被繼承人死亡前兩年贈與配偶財產所涉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相關規定。財政部說明,主要為符合《憲法》判決、維護繼承人及受遺贈人財產權。
財政部強調,《財劃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已送立法院審議,希望這會期能有好的結果,如果院版《財劃法》通過,可讓各縣市均衡發展,讓台灣經濟、財務更安全,並避免超過法定舉債上限的疑慮。
財政部表示,本次提出的《財劃法》修正案,在垂直(錢權)分配部分,經行政院(主計總處及各部會)就事權及支出權責通盤檢討後,規劃擴大中央統籌稅款規模,並合理調整一般性補助款規模。
水平(城鄉)分配部分,規劃直轄市及縣市按同一公式分配,優先滿足地方政府基本財政收支差額及搭配財源保障機制,使修法後各地方政府獲配統籌稅款與一般補助款合計數不低於114年度的獲配及補助水準。
此外也精進財政努力及基本建設需求分配指標,衡酌指標間的替代性(互補性)、收入努力度並考量人口結構、土地管理及污染防治成本等因素,兼顧城鄉特色及區域均衡,縮小城鄉差距,讓財源分配更臻合理。
至於遺贈稅修正,重點有二,一是增訂特定親屬受贈財產經併計被繼承人遺產總額課稅者,各受贈財產的遺產稅額,以各受贈人為納稅義務人;二是增訂被繼承人死亡前二年內贈與配偶的財產所涉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扣除額的計算及交付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