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自今年3月起實施「警示帳戶觀察指標與督促改善機制」,針對金融機構在打擊詐騙成效的每月評核,並於5月底曾透露有三家銀行因兩項警示帳戶觀察指標不合格,而被列入黑名單。銀行局副局長王允中29日表示,6月警示帳戶統計情形仍有三家銀行列入觀察名單,但與先前名單有變動,為強化監理,今年7月有調整公告機制,若連續七個月都被列入黑名單,該銀行就會被公告。
根據金管會銀行局統計,今年第一季金融機構警示帳戶共有15萬928戶,截至第二季底警示帳戶總戶數增加至15萬3,744戶,季增率超過1.8%,顯示異常金流帳戶有增無減。王允中指出,金管會已於7月調整觀察機制,未來將視情況適時揭露被列入觀察名單的金融機構,以督促業者提升警示帳戶管理成效。
根據新機制,揭露機構名稱的標準,包括最近四個月中有三個月被列入觀察名單者,將由金融機構的總經理及打詐主管到金管會說明;若最近五個月內有四個月遭列入觀察名單,須由金融機構的董事長及總經理親自出面說明;在上述董、總說明後,當月起若仍連續兩個月列入觀察名單,金管會將正式揭露該金融機構名稱,但若在這兩個月之中有改善且從黑名單中移除,就無需被揭露。
雖然3月起開始實施,目前的名單有部分與前期重複,但並非完全相同,仍需持續觀察,截至目前,尚無機構達揭露條件,若依照觀察時程與公告節奏,需連續七個月才可能揭露首波名單。
針對金融機構警示帳戶,金管會訂出兩項觀察指標,一是當月銀行警示戶占所有國銀比率,除以存款戶市占率;二是單月警示戶新增戶數的月增率,除以警示戶新增戶數的同業平均月增率,若兩大指標的比率同時超過100%,就會被列入「黑名單」,且上述觀察名單採每月追蹤評核。
近日有健身網紅發布短影音分享,自己僅收朋友聚餐的飯錢就被通報為警示帳戶。王允中強調,無論是電子支付或銀行匯款,銀行僅依照執法機關通報而列為警示帳戶,他提醒民眾,若認為自己遭誤判,要找執法機關解釋清楚,由執法單位確認與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