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交通、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將於1日召開聯席會議,審查媒體議價相關法案。數發部書面報告指出,美國政府聲明包括澳洲、加拿大媒體議價立法,損害美國利益,且美國對等關稅的國際氛圍下,若我國未來實施類似媒體議價立法,不排除引發美國採關稅報復措施風險,建議立法審慎評估。
數發部強調,支持「新聞有價」的核心理念,立委提案大致採行「強制議價」模式,希望建立議價機制,要求數位平台付費,並以調解或仲裁方式妥適處理爭議,也要求將部分收益用於改善新聞從業人員勞動條件,立意良善。
而川普政府上台後,持續強調建立公平且互惠貿易關係。近期,美國貿易代表署及副國家安全顧問針對「10項不公平數位貿易慣例」發表聲明或評論,指出包括澳洲與加拿大在內的媒體議價立法,損害美國經濟利益。
美國政府認為,澳加都針對大型美國數位平台設限,以資助當地新聞出版商,對美國企業造成潛在成本達3.1億美元,使美國企業處於不利地位。
這樣的氛圍下,澳洲2024年年底提出徵收數位平台廣告年度營業額5%的法案,隨即因美方關稅報復威脅而撤案。我國未來實施類似媒體議價立法,不排除引發美國採關稅報復措施的風險。
從國際發展趨勢分析,強制議價權方面,澳加分別在2021年與2023年通過相關法規。強制議價權雖立意良善,但如Meta等大型社群媒體平台,選擇停止提供新聞連結,受傷害的反而是新聞媒體。
著作鄰接權方面,數發部以Google、Meta為例,認為採鄰接權模式未能有效改善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間談判權力不對等的問題,雖設有請求權機制,實務爭議須由司法機關裁決,時間冗長成本高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