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經濟部5月7日起將對輸美台製品加強查核,財政部關務署將於5月2日發函各公協會,通知報關行及企業會員,新增關港貿作業代碼16、不受理報關原因代碼C86,要求於「主管機關指定代號」欄填報「YT」(台灣製)或「NT」(非屬台灣產製者)。若申報「YT」類的台製品輸美,應簽具「輸美國貨品原產地聲明書」,具結產地屬實。
財務部關稅署副署長趙台安30日表示,「現在海關察查的力道很大」,所有查核由關務長帶隊嚴查,占8成以上的C1類改變作法,報關行需每三天把紙本委託書提供給海關。
據了解,業者出口貨品貨物以海關電腦專家系統按出口廠商的等級、貨物來源地、貨物性質及報關行等篩選條件,分別將報單核定為C1(免審免驗通關)、C2(文件審核通關)及C3(貨物查驗通關)三種通關方式。
對於業者的輸美產品出口申報作業,海關握有懲處法源,包括自貿區管理條例、貿易法等,若有違法將依不同法規,有30萬~300萬元罰鍰。官員表示,現在就是要在防止洗產地議題上「大動作展示」,以協助與美關稅談判小組的籌碼爭取。
財政部關務署表示,因應經濟部的輸美規劃修正,產商輸美產品要在「目的地國家」、「卸存地」都要確切填寫,關務署執行上進行兩項修正,一是在報關單上新增欄位,業者要在報關單上填選「YT」或是「NT」;二,YT的台灣製品,要依經濟部國際貿易署規定,聲明出口輸往美國貨品符合原產地證明書,及加工證明書管理辦法第3條及貿易法相關原產地標示規定,方屬我國的產製者。
此外,「NT」類申報輸美的產品,一直為C2及C3通關方式,「必須」附具結書,更是海關加強查核的重點,主要在於杜絕大陸製品繞境海外、轉進台灣,再出口輸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