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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2魏喬怡、戴瑞瑤、孫彬訓/台北報導

台企銀遭搜索 金管會兩點回應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8日驚爆遭檢調單位至公司搜索,董事長劉佩真以50萬元交保。銀行局副局長侯立洋11日做對此案做二點說明:一是本案非金管會所移送;二是已收到臺企銀所做的重大偶發事件通報,依規定,2月18日前要向金管會函報詳細資料。

 侯立洋指出,臺企銀2月8日遭檢調搜索的原因與詳細內容,基於偵查不公開,因此目前無法說明,臺企銀必須在通報後7日內函報詳細資料,金管會再依法辦理,是否會再去金檢,要再看銀行所提報的資料,是否涉及業務面而定。

 臺企銀2月8日公告檢調單位8日至公司搜索調查,公司依法配合調查程序。據悉,新北地檢署已證實8日由企業金融組檢察官指揮檢察事務官到臺企銀等地搜索,其餘偵查不公開不便透露。市場傳檢方帶回劉佩真與一名行員,朝銀行法特別背信罪偵辦。

 劉佩真是台企銀史上首位女董座,原在中國輸出入銀行體系,從基層的副理、經理、總稽核、副總、總經理到升任理事主席,2023年台企銀前董事長林謙浩出任合庫金董座後,劉佩真接掌台企銀。其夫為前主計長朱澤民,夫妻倆都是財經界知名人士。

 依照《銀行法》第125之2條,銀行負責人或職員,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銀行之利益,而為違背其職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銀行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有期徒刑至少三年起跳、十年以下,得併科1,000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金。其因犯罪獲取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達1億元以上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2,500萬元以上5億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