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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0林惟崧/台北報導

計算有疑慮 森林經營碳匯將再審議

 環境部19日針對農業部送審的「森林經營碳匯專案活動」溫室氣體減量方法草案進行第二次審查。會中委員對於收穫林產品碳庫計算表達疑慮,另外委員認為,專案執行前六年就適用的條件可能會讓業者偷吃步,希望農業部再針對上述問題進行調整,決議再召開第三次專案討論會議。

 環境部去年10月公告「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管理辦法」,提供事業單位或政府可透過自願減量專案,取得碳權額度。農業部近日提出「森林經營碳匯專案活動」方法學,將既有林地經營管理包括修枝、疏伐、改變經營目標等也能作為碳匯來源。

 農業部於會中報告,森林經營是以增加碳儲存量的碳匯專案,此次草案新加強森林經營項目範圍,為包括間植、刈草、林分密度管理、疏伐、修枝、收穫及其他森林經營措施等一系列活動。碳庫部分包含地上、地下部生物量,但不包含枯死木、枯落物及土壤有機物質。

 對於農業部報告中「收穫林產品碳庫計量及追蹤說明」,會中委員認為,農業部設定木材積轉換利用材積比例為70%,收穫林產品留存係數為0.4529,大約有32%的森林產品可列為碳匯計算,但各種樹材利用材積及留存比例不同,建議農業部針對不同林種再提出細緻分類。另外,農業部設立適用條件,增列「須於專案活動起始前或起始後六年內申請註冊。六年內已執行之措施須舉證實施前之基線情境,方可採計。」委員質疑,可能讓業者偷吃步,建議適用條件也要慎思。

 環境部氣候變遷署長蔡玲儀裁示,請農業部等單位於第三次專案會議中針對闊葉林、針葉林、胸徑級距不同的利用率提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