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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8林昱均/台北報導

資金專法落日 兩年磁吸3,548億

高於預估低標的2,666億,但距中階目標8,544億元仍有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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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專法匯回一覽

 我國資金專法已在16日落日,財政部指出,累計申請適用資金專法回台金額為3,548億元,高於低推估2,666億元目標,但距中推估8,544億元仍有段差距,台商搶搭末班車,最後一個月湧入798億元申請案、創下專法期間單月新高。

 財政部資金專法推估回台資金設定低(2,666億)、中(8,544億)、高(1兆7,814億)目標,原先有信心達中推估目標,但兩年期滿落日,僅超越低推估目標。官員解釋,中推估是依照上市櫃公司資訊試算台商在海外資金,而台商資金涵蓋海外所得、本金與借貸款項。

 官員認為,資金專法主要是吸引台商將所得匯回,僅吸引部分資金,另一部分台商本金與貸款可能適用解釋令回台,以適用免稅規範,若將專法與解釋令回台資金合併計算,估整體台商回台金額仍可能達中推估目標。

 境外資金專法自2019年8月15日上路,2021年8月16日落日,台商首年可享8%優惠稅率、第二年為10%稅率,若申請實質投資,可再享稅率減半優惠。資金專法總申請案件1,601件、3,548億元。其中,企業514件、2,114億元;個人1,087件、1,434億元。以金額來說,企業約六成、個人四成。截至今年8月16日,實際匯回資金案件為1,302件、2,704億元,適用實質投資案件為405件、960億元。官員指出,因實質投資為實際匯回一年內皆可申請,「末班車」台商最晚在2022年底前可提出實質投資需求。

 以稅收而言,財政部表示,我國申請匯回適用首年8%稅率者約2,115億元,其稅額約169.2億元;第二年匯回適用10%稅率者約1,433億元,其稅額約143.3億元,合計已進帳312.5億元稅收,惟未來需退稅給實質投資業者,稅額將因此減少。

 據經濟部統計,目前匯回資金有1/3金額申請投入實質投資,規模累計約960億元。實質投資多為台商企業回流擴廠、投資設備與技術,以電子資訊業占31%、302億元最多,民生化工業236億元居次(25%),金屬機電業207億元居第三(22%),其他業別合計約199億元(約21%),間接投資為16億元,則占1%。規模方面,1億元以下實質投資案共222件居冠、1億~10億元有149件居次,逾10億元大案有1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