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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4林昱均/台北報導

陸製鋁箔銷台 財部認定傾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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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製特定鋁箔品反傾銷稅

 我國去年起針對大陸產製進口特定鋁箔啟動反傾銷調查案,自今年2月起課徵「臨時反傾銷稅」。財政部3日發布最後調查,認為確實有傾銷情事,最後調查認定移交給經濟部,預計最遲今年8月中將正式課徵反傾銷稅。

 涉案陸製特定鋁箔貨品為鋁純度在99.3%~99.9%的特定鋁箔,進口稅號「76071120006」及「76071190001」,多半用於食品包裝、香菸褙紙、金紙。

 關務署表示,本次反傾銷案起因於中鋼集團旗下的中鋼鋁業公司申請反傾銷稅調查,因中國大陸現為全球鋁箔第一大出口國,但近年來產量過剩,頻頻向歐美、亞洲等國傾銷,已遭美國、歐洲各國、墨西哥等裁處貿易制裁。

 財經兩部今年初發布初步判定,認為陸製特定鋁箔有傾銷情況,我國自今年2月22日起課徵臨時反傾銷稅19.86%~32.36%,為期四個月,也就是到6月21日。

 但因已估算出最新反傾銷差率,從6月3日到6月21日止,改依照新版反傾銷稅率19.42%~31.36%課徵臨時反傾銷稅。

 依新版稅率,我國課徵反傾銷稅對象包括中國大陸的上海神火鋁箔(28.20%)、廈門廈順鋁箔(19.42%)、昆山鋁業(31.36%)、丹陽市精益鋁業(27.23%)、江蘇大亞鋁業(27.23%)、其他製造商或出口商(31.36%),相較原先預估稅率多有所下修。

 目前為最終判定階段,關務署會將最終調查移交經濟部,經濟部在40日內確認,再於10天內送給關稅稅率審議小組施行,可延長1/2時程,最快今年7月底至8月中將針對陸製特定鋁箔正式課徵反傾銷稅。

 官員強調,若最終判定要課稅,則正式稅率將從6月22日起計稅,是課稅期間無縫接軌,無空窗期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