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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0梁化鵬■製造業主管、中正大學企管系博士生

好心做壞事 -小心激勵引發的相對剝奪感

年終將屆,每年到了這個時候各公司無不忙著年度考核,為員工這一年來的表現打分數,然後做出適當的獎賞。因為如此,故事主角小劉被他的上司找了去,上司告訴小劉,這些年來多虧了小劉的付出,公司得以順利運作,所以在年終分紅的分配上小劉將得到比其他同階級員工多一點的獎勵。對於這個天上掉下來的禮物,小劉與一般人的反應無異,欣然答謝上司的告知。但是有一種莫名的憤怒感在小劉的心頭縈繞,這種莫名的感覺伴隨著小劉在回家的路上。

 小劉是一家企業的中階主管,大約在十年前被他的上司委以重任,擔任新事業的籌設工作,為了達成使命,小劉從廠房規劃、設備評估、人員訓練、成本估算等無不參與,日以繼夜的努力換來甜美的成果,新創的事業為公司帶來營收。

 我們回過頭來看看,究竟縈繞在小劉心頭的憤怒感是什麼?從上司角度看,調整分紅比例多一點給表現出色的部屬是企業常見的激勵方式,希望藉由這樣的獎勵酬謝員工過去的付出並且期待在未來能有更好的表現。學術上稱這樣型式的獎勵為經濟性的激勵手段,這樣的方法在企業經營很常見並無不妥,不過問題就出在這個激勵方法實施的時間點。

 這要從相對剝奪感談起,「相對」一詞是來自於「比較」,不過一般在討論相對剝奪感的時候,較常見的是跟他人做比較。人們習慣性地去比較與他人之間的不公平待遇,而相對剝奪感不光是跟他人比較,「過去的自己」也可能是拿來比較的對象。在這個案例中,上司為了獎勵小劉這些年來的貢獻而決定在今年做出獎勵。小劉心想,只有最近這一年的努力被看見?過去九年的付出難道都沒被看見!一想到「過去的自己」付出沒被看見,不悅的感覺油然而生,然而這種憤怒竟是來自於「現在的自己」與「過去的自己」比較而來的相對剝奪感。

 相對剝奪感是經由比較而來的,剝奪感指的是原本認定是屬於自己的東西,但是因為某些原因無法如預期得到,再加上發覺到這個原本屬於自己的東西竟然在他人手上。一經比較,在內心產生的不公平的感覺,受到剝奪的一方感覺到不公平與受委屈而憤怒。在企業組織內部的不公平感覺會蔓延會傳染,最後削減了員工主動積極的動力。企業主管深知這樣的情況會帶給組織發展不利的影響,所以企業主管極力避免員工之間的不公平,但是卻常常忽略有一種剝奪感是來自於員工個人自己與自己的比較,正如先前所提,這樣的剝奪感來自於「現在的自己」與「過去的自己」交相比較,這一類型的比較關鍵因素在於「時間」。

 企業獎勵表現優良的員工有時候以「事件」作為衡量基礎,有時以「時間」作為考核區間。什麼是事件衡量基礎?例如當某個專案順利完成為公司帶來成長而對專案成員論功行賞。然而,更多的時候是觀察一段時間的綜合表現來評核員工績效與貢獻,例如每季或每年的考核。當企業考核制度設計偏向以時間區隔結算員工績效時,就應該在當期給予員工明確的獎勵,不然過時的獎勵不但無法發揮及時的獎勵效果,更可能觸發員工被剝奪的聯想。若當企業經營上無法在當期給予員工實質獎勵時,也必須透過對話及時地肯定員工的表現,讓員工清楚他的付出有被看到。

 當員工有優異的表現,在上位者給予適當的獎勵,這本是美事一樁,要是能再細膩觀察員工心理感受才能避免好心做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