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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24涂慈慧■寰瀛法律事務所資深顧問

櫻桃支付的商業模式 為何會踩了洗錢防制的紅線!?

櫻桃支付(CherryPay)曾被譽為臺灣之光,於2016年進入金管會指導的「金融科技創新基地加速器」,後續在新加坡 Startupbootcamp(SBC)金融科技(FinTech)國際新創加速器選拔賽中拿下前10強,卻在崛起短短兩年後,於2018年8月遭到檢調搜索,創辦人也因涉嫌違反銀行法送辦,且警方也調查發現其以P2P模式進行國際匯款而淪為詐騙集團非法洗淺的管道。

 要瞭解CherryPay為何會被利用為非法洗錢的管道,要從它的商業模式一窺究竟。CherryPay所採行的「地下匯兌」模式是主要癥結,也就是說錢實際上沒有「匯出」,卻達到了匯兌與國際匯款的實質效果。具體而言,CherryPay從事的是P2P小額跨境代付的媒合平台服務,舉例來說,若在臺灣的A在中國知名購物網站上購物,結帳時須以人民幣支付,A便可利用CherryPay的服務,將人民幣換算成等值的新臺幣,外加1%服務費後,將新臺幣轉帳到CherryPay在臺銀行的信託帳戶,同時間,CherryPay在中國找尋(媒合)需要將人民幣換成新臺幣的B,由B以人民幣幫A代付了購物款項後,CherryPay再於中國將新臺幣轉帳到B於中國的銀行帳戶,過程中,A及B各自都只有進行國內轉帳,並未透過銀行進行匯兌與國際匯款,也因此省下了向銀行換匯及國際匯款的手續費,卻可在24小時內完成實質換匯與國際匯款。

 由於CherryPay所收取的服務費低於銀行匯兌與國際匯款的手續費,比起一般跨境匯款通常約需1至2個營業日又更有效率,對於日益增多的跨境電商交易使用者而言可謂是福音,如此創新又頗具吸引力的模式,究竟為何會跟洗錢扯上關係?要知道此問題的答案就需要探究洗錢的階段與洗錢的目的。

 洗錢的目的無非是要掩飾或隱瞞犯罪所得的不法性質、資金來源和所有權,常見有三個階段:

 (1)處置(placement):將前置犯罪的不法所得投入傳統金融機構或非傳統金融機構(例如:虛擬貨幣供應商、賭場)而混入資金循環系統中;

 (2)多層化(layering):利用層層金融交易(例如:資金在不同帳戶間流轉),或將犯罪所得轉換為其他形式(例如:現金轉為股票、珠寶),藉以切斷或掩飾資金來源和所有權;

 (3)整合(integration):將漂白後的資金,化零為整,投入看似正常的商業活動或交易,重新進入經濟體系(例如:投資房地產、挹注資本額設立新公司)。

 由上可知,詐騙集團可能會假藉消費購物而利用CherryPay,將犯罪所得之新臺幣化整為零拆為小額(低於需要申報的50萬元限額)後,匯入CherryPay的在台的銀行帳戶,經過多層交易,由代付之人直接或透過購物網站轉帳人民幣給賣方,再由CherryPay將新臺幣轉帳給代付之人。

 設想代付之人若為詐騙集團成員,犯罪所得即可透過CherryPay「匯出」到海外,重入詐騙集團之囊;抑或,詐騙集團將多筆購得之物透過正常交易轉賣後而獲取漂白的現金。過程中,犯罪所得的資金流向產生斷點(例如:同為詐騙集團成員的代付之人係從CherryPay獲得款項,而CherryPay係於中國轉帳,外觀上看似與在臺活動無關),形成資金來源難以或根本無法追蹤的情況,著實滿足了掩飾犯罪所得的不法性質、來源和所有權之目的,才會使CherryPay淪為洗錢管道。

 有鑑於國際間對於洗錢防制越發重視,再加上金融業務的監管向來嚴格,金融科技產業在發展創新商業模式的同時,亦應審慎檢視之,必要時可尋求專業人士之意見以評估風險,才能提前設下防護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