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不動產續後評價,金管會丟出兩方案。金管會昨(2)日邀集會計師、壽險業、學者等討論不動產採公允價值評價,未實現增值利益部分一是直接進股東權益,列入保留盈餘;二是先提為特別準備金,60%的未實現增值再分五年認列,進損益表後同樣不得分配。
由於兩方案都各有壽險業、會計師贊成,最後將由金管會作最後決定;但昨天現場有會計師提出,金管會打算以收益法鑑價,並訂出利率下限,這與IFRSs的2013年版本的13號公報,即所謂公允價值精神「不符」,未來若台灣從2010年版本過渡到2013年版本,所有不動產鑑價方式可能要大改變。
昨天會議是由金管會副主委王儷玲主持,對會計師的建議,王儷玲表示,會將此意見帶回內部,再與證期局等討論。
金管會年底前必須確定不動產續後評價方式,證期局方面已幾乎完成方案,即所有產業的投資用不動產以收益法評價,會訂出折現率下限,目前考慮以央行公布的五行庫平均基準利率,目前為2.88%來折現,全體上市櫃公司約有1,000億元左右的不動產增值。
但其中最大宗還是壽險業,因此保險局也訂出兩套方案。昨天如國泰人壽、新光人壽、南山人壽、中國人壽等主要壽險公司都有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