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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林于蘅/台北報導

國土署 祭土方之亂4解方

擴增最終去處、設暫置場、簡化流程、小貨車裝載土方可申請裝置G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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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土方之亂,國土署14日臨時召開記者會說明四方案。圖/本報資料照片
國土署祭土方之亂解方

 因應土方之亂,國土署14日臨時召開記者會說明四方案,提供土石方處理解方,包括一、擴增最終去處量能,二、設置臨時暫置場,三、簡化土石方運送流程,四、開放小貨車裝載砂石土方得申請裝置GPS。

 因應政策上路陣痛期,國土署長吳欣修說,公共工程案件可依不可抗力因素,或政策因素條款展延或累計工期,後續會請工程會協助,民間案件也可以利用地方政府延長二年建照期間處理。

 至於涉及工地安全,已開挖出土中的案件會評估給予新機轉換緩衝期,不會立即強制。

 國土署說明,去年六都營建剩餘土石方產出量約占全國84%,合計3,106萬立方公尺,其中又以新北市及台中市名列前二。因此,已全面盤點可去化的土石方去處,包括臺北港、臺中港、高雄港及各縣市大型開發案、低窪地回填等擴增方案,預估可處理量高達1.5億立方公尺。

 國土署表示,由於過去只提供公共工程才能進入臺北港,經協調,已調整開放包括合法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場、具公益性民間工程,如都更、社宅、危老或重大民參案,以及出土量達5萬方的民間工程進入,小型的土方還是要依地方機制處理。

 此外,因應雙北近年少有素地開挖興建、多為都更拆除重建,廢棄物需更複雜的篩分流程,但台北處置場地空間不足,為擴大暫存量能,北市府預計在臺北港承租暫置空間委請相關業者分類,無法再利用者將透過最終處置措施去化。

 在簡化運送流程部分,過去是從A(出土地點)-B(中間處理)-C(最終使用),現可簡化為A-C,如新北市、高雄市都有在自治條例中規範,公共工程至公共需土工程可不經中間B點土資場,可直送至最終需土工程,可再利用物料也可直接送至營造廠或砂石場等,一般餘土也可申報送至如砂石場、磚瓦窯廠、預拌廠等。

 值得注意的是,由於目前運送土石車輛登記為大貨車,考量北部市區道路狹窄,業者希望小貨車也能運送砂石,國土署表示,已達成共識,將開放小貨車得裝載砂石土方且裝置GPS。

 國土署指出,目前有4,260輛車可上路,依去年出土量和載運情形評估,一天約需要6,000輛載運車,隨著開放8.8噸以下3.5噸以上的小型工程車可裝載GPS載運土方後,後續量能將會大幅提升,應可盡快達到土方載運需求、解決土方之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