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部長莊翠雲20日表示,依去年11月通過的新版《財劃法》,政府舉債將增加2,992億元,主計總處預估近日通過的再修版,將使中央舉債再增2,646億元,舉債規模合計將增5,638億元,已突破法定舉債上限,增高財政破產風險。
依《公債法》規定,舉債上限不得超過當年度歲出的15%,依115年度歲出預算3兆350億元計算,舉債上限為4,552億元。莊翠雲表示,若依政院版,雖然也要舉債3,311億元,至少未超過舉債上限,不像再修版會無法執行。
此外,國庫署署長陳柏誠說明,《財劃法》是國家財政《憲法》等級的大法,財政部前後和地方政府共有六次會議,因新版和再修版《財劃法》反製造更多問題,政院須提版本。
莊翠雲也強調,由於各地方政府115年度預算多數已完編列完成,為了不造成地方困擾,院版的《財劃法》中有訂定新法生效時間由行政院公布,因此就算立法院本會期通過院版《財劃法》,也會等116年度才施行,不影響地方政府明年預算。
莊翠雲強調,「115年度的統籌稅款很奇怪和紊亂」,主要是新版的水平指標過於粗略,造成各地方政府分配的差距拉大,因此院版相關條文保證地方可領到的統籌加一般補助款金額,是以不低於114年(即舊制)為比較基礎。
國庫署署長陳柏誠強調,《財劃法》可說是國家財政《憲法》等級的大法,因此財政部對修法一直抱持嚴謹的態度,包括行政院召集會議在內,前後和地方政府歷經了六次會議,才把水平分配指標從80項縮小至目前的10項。
他表示,藍白提出的新版《財劃法》,原本就存在三大問題,包括法條公式錯誤、垂直(錢權)分配不合理,以及水平(城鄉)分配不平均,結果再修版不但沒有解決這三大問題,還另外創造出五個更嚴重問題。
陳柏誠說明,首先,是迫使中央舉債超過上限,讓國家破產風險升高,但在實務上,中央不能違法編列舉債破表的預算,不能讓國家陷入破產風險;第二,再修版沒有反映地方財政能力,影響地方補助規模。
第三大問題是城鄉差距只會更大,不會縮小;第四,造成富者更富,但弱勢難以翻轉;第五,地方執行難以檢驗,將排擠其他建設的資源。
陳柏誠說,新版和再修版《財劃法》沒有解決問題,反製造更多問題,因此政院須提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