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自民國98年開始揭露「潛藏負債」,這個辭彙,多數人看到的是後兩個字「負債」,但官員看到的是前兩個字「潛藏」,政府總強調這還不能算負債,日後可藉由費率調整等機制彌平,不見得會成為政府的債務。
這樣說雖然有理,但只要是政府負有最終財務責任者,不論是勞保、公保,或者是台電、中油,政府預算書裡雖不會呈現他們的債務,但有一天他們撐不住了,由於政府負有最終財務責任,到時候總得出面找錢,這個隱藏的債務也就圖窮匕現了,過去三年政府以2,500億增資台電,又撥補500億給台電就是最好的例子。
這說明要了解政府的負債,不能只看中央政府、各級政府的債務、「非營業基金」債務,國營事業的資產負債表也得看一下,除此以外,含勞保、公保、農保給付的「潛藏負債」更是輕忽不得。依預算書所揭露的數字,民國104年我們的潛藏負債17.9兆,114年已升至20.5兆,十年成長了15%,隨著高齡社會漫天蓋地而來,未來的壓力必將逐年擴大。
政府每每以中央政府債務只有6兆多,占GDP比率不及3成而自豪,然而如果依國際貨幣基金(IMF)的定義,把非營業基金的債務、短債、地方政府債務也加進來,我們的總債務在113年底已近8兆,而這還沒有包括「潛藏負債」及「公營事業負債」,而這些隱藏負債正是政府債務的搖籃,會逐年長大的,今年稱他潛藏,明、後年就可能浮現,事情的發生,常在意料之外。
過去,預算書上稱此為「潛藏負債」,今日稱此為「或有給付責任」,雖然兩者的內涵相同,但新的用詞淡化了政府負債的壓力,會讓主政者低估財政風險,然而,看看政府債務的升高,特別預算的加碼,再看看潛藏負債的擴大,未來的財政看來是沒有雲淡風輕的可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