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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林莉/台北報導

光電廢棄物清不完 環境部重罰700萬 限期改善

 針對丹娜絲風災受損之光電板回收處理工作,環境部18日表示,已監督光電業者加速完成現場清理及災後整理作業,未依規定辦理者,嘉義縣環保局已於4日及11日分別處分,罰單合計700萬元,並要求業者限期改善。

 環境部表示,這次風災造成部分光電板扭曲、碎裂,經業者打撈後,已完成初步分類,完整或輕度損壞之模組,該部分已委託處理機構陸續外運清理,並進行資源化處理。關於嚴重毀損之光電板,由於吹落過程遭外力嚴重撞擊,從滯洪池中打撈起來已無法分離破碎光電板與塑膠殘材,光電板碎片亦已遺失序號。

 環境部指出,雖然本次風災有小部分光電板無法辨識序號,惟光電業者已將受損光電板委託清除處理,處理業者同樣需依規定申報進廠重量,後續可由申報的資料追蹤掌握其流向。

 光電板序號,是太陽光電模組出廠時,必須將該片模組的序號、廠牌、型號、瓦數等資訊清楚標示於外觀,案場業者所設置的每片模組序號也都由經濟部能源署登錄在案。模組產品序號就像身分證可溯源查詢所有者,可有效防止棄置行為。環境部指出,因風災造成光電板相關設施損毀,應依《廢棄物清理法》優先採資源化處理,無法再利用者再妥善處理、處置,不得污染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