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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9社論

不深耕媒體議價法政策推動 點麵線形象難逆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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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本報資料照片

監察院4月初的報告指出,數發部在主權AI發展及資料治理方面明顯落後,缺乏系統性規劃與協作團隊精神;5月初,立法院總質詢時,立委發現「媒體議價法」兩年來沒有任何進展。外界更好奇,數位發展部對其所主管的重要業務,到底投注多少資源與時間進行調查、研究評估與規劃,再有序推進?

媒體議價法的構想與施行,是澳洲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ACCC)的調查、研究評估後提出的解方。2017年ACCC開始投入資源調查數位平台對媒體與廣告市場的影響,2019年公開最終調查報告:認為Google及Meta(Facebook)在澳洲廣告市場具顯著市場主導地位,占市場60~70%,潛在有限制競爭疑慮;該報告,還深入分析數位平台、廣告主、媒體等彼此的商業關係,研析對消費者的影響,並進一步從澳洲整體經濟利益角度,提出諸多調整建議。

這樣深入調查與研究成果,提供了公共政策的討論基礎。澳洲政府開放徵詢各方利害關係人對ACCC的政策建議提供意見;歷經三個月的徵詢,澳洲政府才公開提出短、中及長期的政策制度調整路徑。大家看到在2021年通過的媒體議價法,只是當中的一個建議。

在ACCC調查分析後,澳洲政府感受到數位平台與經濟對業者及消費者的影響重大,隨即展開消費者資料權、平台服務模式、線上廣告等相關的調查與研究,並陸續提出相應的事前、事後管制制度;同時,也對媒體議價法的實施成果,持續進行評估檢討。後來,媒體議價的立法作法,啟發了紐西蘭、加拿大、英國等國相關主管機關,分別開始有相關的法制,參考澳洲實施經驗,按在地市場情境調整實施作法。

暫且不問澳洲所推動實施的媒體議價法是否達成初始所設定的政策目標,澳洲這段推進政策的經驗與歷程,就相當值得數位發展部,甚至行政院底下各個主管部會的參考與學習。其中有幾個重點:充裕的時間及資源進行調查研究、充分調研分析不同數位平台與各種利害關係人的關係、從國家長期整體經濟發展利益角度研提政策目標與政策調整作為、分析調查報告透明公開、有充分時間徵詢各類利害關係人意見,另外則是事後追蹤調查進行調查評估與檢討。

回到台灣的主權AI及媒體議價法,試問台灣分別提供多少資源與時間,從為了台灣長期整體經濟發展利益角度進行完整的研究,然後按所公開的研究成果,提出應該進行的政策規劃及各類利害關係人意見的徵詢?然後,經過一番斟酌與利弊權衡後,再完成立法、實施推動。按目前公開所揭露的訊息,這兩議題,在台灣並不存在完整透明的調查研究,甚至對於推動主權AI的定義及國家目標,可能都還沒有共識,更遑論深入的調查研究、政策分析與建議。

大家都了解,數位經濟及AI發展趨勢,密切影響著台灣整體經濟發展的前景;除了主權AI、媒體議價法外,還有數位轉型:台灣各個產業到底數位轉型程度分別如何,該如何進一步推進?「百工百業採用AI」:到底各個行業應用AI的進展與效益如何?「數位政府」:愛沙尼亞數位政府讓公民一生只要三次實體處理政府相關業務,台灣政府的公共服務,到底要花費公民及企業多少時間?還有,「數位貿易」:台灣未來將會有機會與美國及其他國家進行談判,台灣在數位貿易的產業類別中,產業優勢與劣勢分別如何,談判時台灣到底應該要如何為台灣整體利益提出主張?

數發部今年確實被立法院刪除或凍結相當多的預算,但是如果一直不願投入基本的調查研究,提供具體的衡量,作為政策規劃及說服社會大眾有政策推動需求的理由;而只是不斷選擇容易有「亮點」的政策推動,數位發展部應該很難從「點麵線」事件的社會形象有所逆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