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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1林于蘅/台北報導

節能家電補助 再延兩年半 最長可一路辦理到2029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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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能家電補助延長概況

 為落實節能減碳的綠色消費政策,行政院會1日將通過財政部《貨物稅條例》第11條之1修正草案,延長民眾購買經濟部核可的節能家電,包括電冰箱、冷暖氣機或除濕機等,享有最高2,000元補助措施的期限。原訂至今年6月14日截止的措施,將延至2027年12月31日止,並增訂政院得視實際推展情況延長一次,以兩年為限的條文。

 也就是說,若行政院認為相關措施有必要延續,民眾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補助措施,最長可一路辦理到2029年底,期間不必再修法。

 現行《貨物稅條例》規定,自2023年6月15日至2025年6月14日期間,提供購買經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分級為第一級或第二級之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等節能電器,每台最高退還減徵貨物稅2,000元。

 該補助方案最早從2019年6月15日起實施、期間已經歷二次修正延長實施;考量有效創造節電效益、抑低二氧化碳排放,以及節省民眾電費負擔,財政部再修正條文,延長節能家電購買補助措施兩年半至2027年底,並增訂行政院可視實際推動情況再延一次、兩年為限。

 財政部認為,節能家電補助實施以來,不僅有效創造節電效益、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及節省民眾電費負擔,對整體社會經濟也具有正面效益。為持續達節能減碳的綠色消費政策目標,政院人士4月30日指出,行政院預計1日在行政院會拍板並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官員強調,為達政府2050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目標,行政院和相關部會都認同應鼓勵民眾購買節能電器、提升高效率電器市場滲透率及促進家電產業升級,未來也會適時滾動檢討實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