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炒房財政部再出招,矛頭指向早期取得近期售屋的屋主,售屋稅額將較前年暴增逾10倍,對於長期持有、近期出售的屋主來說,若無預留稅源,恐怕5月報稅時會欲哭無淚。
對於無法證明取得成本、不適用房地合一稅去年出售的房屋,由於納入單價門檻,以出售價格、而非房屋評定現值作為課稅稅基,對於各都會區蛋黃區、精華地段的中小坪數、低總價、高單價房屋產生衝擊,售屋所得稅新舊制間可能差距10倍。
舉例來說,台北市一間30坪早年取得的房屋(無法證明取得成本),去年以每坪120萬元、總價3,600萬元出售,原本以其房屋評定現值若100萬元、30%房地比、北市推定稅率45%、個人所得稅率40%計算,約要繳5萬多元的售屋所得稅。
在新規下,由於該屋雖未及總價6,000萬元、但因單價達每坪120萬元,該屋需以售屋總價作為稅基,以30%房地比、推定稅率20%、個人所得稅率40%計算,售屋所得稅將爆增至86萬元。
住商不動產企研室執行總監徐佳馨指出,過去早年取得、無法證明取得成本的房屋出售,原本僅有總價門檻(台北市6,000萬元、新北市4,000萬元、雙北外五都3,000萬元、其餘縣市2,000萬元),越過總價門檻的高總價房屋出售稅額會比未及門檻的房屋高出不少,如今加入單價門檻,將使有些都會區精華地段、非大坪數房屋、學區宅,與高總價房屋同樣以售價作為稅基課稅,即使未能證明取得成本房屋多為早年取得房屋,有一定屋齡,不過如新北市板橋、新店、永和,或如台中西屯、南屯等精華地段房屋仍有可能達每坪75萬、50萬元門檻,售屋稅額將大幅增加。
徐佳馨表示,財政部此次出手,主要是對於早期取得近期售屋的屋主,雖然相較於房地合一稅實質課稅仍算不多,但比起前年恐怕超過10倍之譜,對於長期持有、近期出售的屋主來說,如果還有增貸或是其他債務,售屋若無預留稅源,恐怕5月報稅時會欲哭無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