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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傅沁怡/台北報導

房屋稅豪宅標準出爐 北、高現值均破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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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都+新竹房屋稅排富標準

 囤房稅2.0今年5月開徵,近期全台22縣市已陸續公告房屋稅版的「豪宅」標準,其中以台北市房屋公告現值284.2萬元最高,新北市和高雄市也都破200萬元,分別為235.05萬元和217.98萬元。

 財政部囤房稅2.0新增全國單一自住優惠稅率,並設有「排富條款」,也就是房屋公告現值如被定義為豪宅,就算在全台只有一戶自住房屋,也不能適用1%的優惠稅率,稅率須自1.2%起跳,等於是另類的「豪宅稅」。

 舉例來說,如果是台北房屋現值250萬元的房屋,若適用1%優惠稅率,房屋稅是2.5萬元,但因250萬元已達排富(即豪宅標準),必須適用1.2%稅率、房屋稅要3萬元,即房屋稅因此增加5,000元。

 依財政部公告的排富條款,是按房屋現值由高至低排序,直轄市及新竹縣市取前1%,其他縣市取前0.3%。近日各地方政府陸續公告標準,除金門(77.69萬元)之外,其餘21縣市全數高於百萬元。

 官員表示,房屋公告現值主要受地段率、屋齡和建材等影響,是房屋稅課徵的基準。如果拿公司比喻,房屋公告現值比較類似淨值的概念,至於房屋市價則類似股票價格。以中央銀行的豪宅定義為例,即是依房屋市價(成交價)。

 以六都加新竹縣市來看,地方政府公告的豪宅線介於148.14萬元至284.2萬元,其中台北市最高、台中市最低,新竹縣、市則各為182.91萬元和187.83萬元;其餘縣市,則以宜蘭249.68萬元最高。

 財政部先前即曾粗估,全台可能有2.6萬戶被「排富」,但扣除這些房屋公告現值超標的豪宅,估計有約312.5萬戶可適用1%的全國單一自住優惠稅率。官員也提醒,除了公告現值高於豪宅線者,沒辦法適用單一自住稅率,今年起房屋稅不論自住或單一自住都新增「必須設籍」的要件,如果3月24日前未辦竣戶籍登記,即會被徵收較高的稅率,逾期登記者要等明年報稅才能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