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積電在楠梓產業園區第一期興建的P1和P2廠,預定今年進入量產期程,第二期規畫的P3廠,已在去年通過環評審查,第二期的P4、P5廠,13日由高雄市政府組成的環評審查專案小組建議通過,不用進入第二階段環評,但專案小組要求台積電應於2025年2月21日前,根據補充及修正,送大會審查,大會預定3月召開。
環保局13日指出,台積電公司目前於楠梓產業園區已啟動29.83公頃的第一期,興建P1廠和P2廠,由於面臨半導體產業供應鏈全球佈局及需求,台積電公司擬於面積60.23公頃的第二期P3廠東側,啟動同屬第二期的P4廠、以及P5廠的擴廠計畫,以延續先進製程、發揮產能群聚綜效。
其中,P3廠的環評已在去年通過,13日上午舉行的「台積電楠梓新建半導體廠擴建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的初審議會,主要針對P4廠及P5廠,環評審查專案小組建議通過,並要求台積電應於2025年2月21日前,根據補充及修正,送大會審查。
環保局表示,台積電P4和P5廠的環評審查大會,預定今年3月召開。
台積電代表在會中明確表示,此一開發案,已將園區5座半導體廠開發的各項環境衝擊影響,疊加納入評估與分析,並承諾開始量產後,每年取得實際用電25%再生能源,中長期目標為2030年取得60%,2040年取得實際用電量100%再生能源。
未來,也將辦理溫室氣體增量抵換,抵換比例每年10%連續執行10年。空氣污染物增量部分,將以1:1.2方式抵換,以達成實質減量,而工業用水也由高市府建置再生水廠,達100%使用再生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