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今年5月剛應立委要求,於2025年增設「金融市場發展與創新處」,現在又要開始評估改制為「金融部」,雖然透過組織的調整,或能讓金融監理更貼近發展趨勢,但也要留意,管得事情愈雜,距離金融業興利除弊的初衷恐會愈來愈遠。
細究立委的用意,主要是希望,像P2P、虛擬資產業者、融資公司、金融管理公司等易淪為詐騙、洗錢、高利貸變形的機構,都由金管會納管,既然要擴大監理自然是要擴大資源,因此可透過組織的調整,提供更多的人員配置、更多的預算。
但其實金管會並不缺錢,它沒有什麼太大的資本支出,主要開銷只是一些行政、人事費用支出,現在的金融監督管理基金預算已花不完,還可讓周邊單位做為推廣金融教育之用。金管會不像交通部、勞動部,動輒會需要大筆預算興建工程,或需做龐大的福利津貼、補貼,升格成金融部後,如果編太多預算、卻沒那麼多業務,某種程度上也是浪費公帑。
至於人員的擴編,金管會目前編制也還未用到頂,若需擴張業務,可先增設局處,速度較快,若是要拉高至「部」級,一方面要修法、要更長時間規劃,屆時是否出現疊床架屋,甚至形同虛設的組織架構,也要想清楚。
就金管會成立宗旨來看,應著重「健全金融機構業務經營、維持金融穩定及促進金融市場發展」,但現愈走愈不是這麼回事,如耗費大量人力物力用來處理投資糾紛、打詐、納管詐騙變形單位,哪有精力協助金融業永續發展,更遑論領軍金融業打亞洲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