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
20240815傅沁怡/台北報導

新青安 違規部分不計列 聯徵只註記申貸

image
聯徵中心僅會就新青安申貸戶註記申請該政策貸款的紀錄,違規部分由公股行庫自行註記參考。圖/本報資料照片

 針對新青安貸款違約戶,財政部最新訂出處置三原則,包括聯徵中心僅會註記申貸戶,違規部分由公股行庫自行註記參考,及研商未來各行庫進一步交換相關資訊的可行性及適法性。

 財政部官員表示,使用人頭戶申貸新青安,或申貸戶轉租,都屬不誠信的違規行為。對此,先前有立委要求應在聯徵中心註記,視為信用瑕疵,供未來銀行授信徵審參考。據悉,財政部、金管會和聯徵中心已就此會商,但這樣的方式,可能嚴重影響未來相關民眾與銀行貸款往來,也欠缺適合的法源,因此聯徵中心評估後認為不可行。

 財政部表示,經討論後,聯徵中心僅會就新青安申貸戶註記申請該政策貸款的紀錄,以符合新青安「一生限一次」的新申貸原則,避免有銀行誤貸,至於新青安違規則不會另行註記。

 官員說明,目前是授權各公股銀行就本身新青安客戶如果查到有違規,且事證明確,就會採取追回利息補貼和重新議約等處置方式,對這類不誠信客戶,未來銀行放款也會更嚴格。

 換言之,即各公股銀會自行於行內的授信記錄註記新青安違規行為。至於各公庫間的資訊是否會再交換,財政部表示,因為仍有適法性問題,目前仍待進一步研議。

 官員表示,主要是相關資訊涉及個資及銀行業務機密,很難直接交換;但為避免這類不誠信客戶在甲公股銀借了新青安違規後,又到乙公股銀辦信貸,還是會研商怎麼示警比較妥當。

 新青安去年8月上路以來,至今年6月底止累計撥貸6萬5,224戶、金額約4,849億元。財政部先前公布第一波清查結果,有1,332件涉及轉租,人頭戶則有170件,即有1,502件違規。財政部第一波清查名單是自去年8月至今年3月的貸款戶,今年4月之後的第二波清查狀況,目前仍在統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