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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7林惟崧、陳碧芬/台北報導

僑外生留台當房務 勞動部:起薪至少3萬

 為緩解旅宿業缺工潮,勞動部放寬僑外生留台條件。勞動力發展署6日預告修正《雇主聘僱辦法》,開放僑外生留台可從事旅宿業中階工作,包含房務、清潔、訂房等,但不包含餐廳內場;初聘薪資至少要3萬元以上,預計8月底就能上路。

 與此同時,為廣招僑生來台就學,國發會主委劉鏡清與教育部長鄭英耀開會研商,就學校體系及社會體系多管道著手,將雙語政策深化為培育台灣人才接軌國際,和國外人才延攬來台。

 依照行規定,僑外生可透過評點制度留台,但必須從事專門或技術性工作,若從事觀光旅宿業,僅限經營管理、技術研發、餐飲烹調等管理職。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管理組組長蘇裕國表示,此次修正《雇主聘僱辦法》,主要是為補充旅宿業人力缺口,以及配合我國留才、攬才的政策目標,新增取得我國大專校院副學士以上學位的外國留學生、僑生及其他華裔學生,可受聘僱於觀光旅館、旅館及民宿從事房務、清潔、訂房、接待或餐廳外場等旅宿服務工作。

 蘇裕國表示,其受聘雇的僑外生初聘起薪須達3萬元以上,續聘3.3萬元起,聘雇期最長為三年,而雇主則必須有合格的旅宿業營業登記。

 另外,為簡化就讀公私立大學、高中的僑外生及華裔學生申請工作許可作業程序,並兼顧其就學權益及工讀需求,將原第四類外國人工作許可有效期間,從現行六個月延長至一年。

 依據勞動部規劃,為加強畢業僑外生留台意願,將陸續祭出三大措施,7月底首先取消僑外生評點制度人數上限,再來是開放僑外生從事旅宿業中階技術工作,這兩大措施今年都將陸續上路。不過最後一大措施,是否開放僑外生申請個人工作許可,勞動部仍在與國發會研議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