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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9林淑惠/台北報導

NCC連續開罰台灣大 蔡明忠回應 尊法也主張法律應有權益

 NCC近期連續開罰台灣大30萬元怠金及300萬元罰金,台灣大董事長蔡明忠18日首度對此公開表示「該罰就應該被罰,不該罰就不應該被罰,我們是法治國家,一切依法,台灣大絕對尊法,法律有的權益我們也會主張」。

 蔡明忠在18日電信三雄董、總拜會數發部部長黃彥男,於會後針對媒體提問,做出以上回應。

 台灣大總經理林之晨強調,NCC、數位部及台灣大在網路整併的時間認定上有落差。NCC於112年1月18日核准台灣大哥大與台灣之星合併,可立即開始進行網路整併,給予18個月時間進行網路整併,但後續公平會、數發部陸續發文,提醒台灣大僅能於合併基準日後,即112年12月1日,才能進行網路整併,導致原給予一年半整併期,被壓縮到只剩七個月。

 林之晨形容台灣大目前的處境有點像是「啞巴吃黃蓮,有苦說不出」。

 台灣大在其間多次向主管機關爭取,自願再縮短網路整併需求期程,由原訂明年5月提前到今年底,但NCC仍在日前開出30萬元怠金及300萬元罰金。

 台灣大表示,NCC、台灣大日昨出席法院調解庭時,NCC表達高度和解意願,台灣大期待雙方真心誠意共同為280萬名台灣之星用戶權益,盡速達成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