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30日發布金融機構防漂綠參考指引,即日起上路,訂出五大原則與十個參考案例,如銀行聲稱發行「最環保綠色信用卡」,但沒有資訊支持與所有綠色信用卡相比、如何對環境產生最正面影響,就可能是「漂綠」。
金管會指出,目前指引是鼓勵性質,待11月出爐的委外報告與業界落實情況,再考慮未來逐步先從自律規範再到入法,若違反就依各業別法規開罰。
金管會明確定義「漂綠」,即金融機構在永續相關的聲明、行動或陳述中,提供無法讓人清楚理解或過於誇大的訊息,或僅選擇性揭露正面影響、或缺乏證據支持其永續特徵的訊息,進而誤導金融消費者、投資人或其他市場參與者的判斷。
例如某基金公司聲稱其「ESG基金」,將比其他ESG基金更可減緩地球暖化,但未說明限制條件、解釋技術術語,即可能涉及漂綠行為。
指引訂出金融業要聲稱綠色或永續時應注意的五大原則,一是聲明需具有真實、正確性,且有證據支持,並定期審查和更新;二是陳述需直接、易理解,避免用難懂的術語、模糊或籠統的語言,同時確保視覺元素與聲明一致性。
三是內容需完整、不遺漏或隱藏重要訊息,而非僅象徵性或選擇性揭露;四是若涉及比較,需公平且具比較性,並說明比較方法;五是需確保符合永續相關規範,引用外部數據、分析和評級也應盡職調查,要能了解該數據的分析、評比基礎或方法論。
金管會也參考英國金融行為監理總署(FCA)的作法,在該指引中提供10個非真實例示供金融機構參考。金管會說明,指引現為提醒性質,待實行一段時間後,視業者遵循情況,同時參考國際趨勢,如歐洲、英國、日本、新加坡、美國和加拿大等是否對金融機構進一步的規範及管控措施,委外研究報告預計11月完成,將作為處理漂綠案件的參考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