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地震衝擊觀光,交通部及經濟部紛紛祭出補助。除了交通部日前已透露,將針對自由行跟團客祭出觀光補助外,經濟部18日表示,將於5到8月陸續發放「好市加倍券」、「夜市振興券」,多管齊下振興花蓮觀光。
行政院會18日邀請相關部會進行「0403花蓮地震災後復原重建工作」報告。行政院發言人林子倫轉述陳揆裁示時指出,副院長鄭文燦已兩度召集相關中央部會,召開復原重建經費需求會議,就各項災民救助、賑助及公共工程、公私有建築復原重建、觀光、石材業等產業振興等經費來源,進行完整的盤點與討論;鄭文燦並於18日再度召開會議,且已有實質進展。
經濟部指出,鑑於本次地震後花蓮觀光相關產業受創,經濟部將攜手花蓮縣政府協助花蓮百年老街商圈、鯉魚潭商圈、石藝大街商圈及花蓮形象商圈等,結合暑假期間帶動國旅人潮,預計5月至10月辦理主題行銷活動及東大門振興夜市券行銷活動,並補助東大門夜市環境品質提升,以活絡在地產業經濟。
官員進一步說明,首先5到7月會發放好市加倍券,拿100元券買到200元東大門夜市商品,且是每個人都可以領取,總計發放18,400份,經費200萬元由公務預算支應;8月整個月發行夜市振興券,只要近三天有住宿證明,可跟東大門櫃台領取,額度100元,預計發放15,000份;至於商圈補助,則針對四大商圈提出相關行銷,每個商圈最多補助50萬元,合計199萬元。
觀光部分,交通部觀光署坦言,花蓮去年平均住房率3成多,目前降了1成,針對這部分研擬後續措施。交通部長王國材先前表示,預計以30億元經費投入三波振興,惟仍待行政院拍板。最快5、6月暑假檔前上路;交通部次長陳彥伯說明,觀光署正在針對花蓮研擬方案,目前會朝三個方向來做。
綜合考量國稅稽徵人力及外界反映意見,財政部修正災損證明免實地查核門檻,自原本的15萬元倍增至30萬元,除了本次花蓮震災,未來像是颱風等也都適用。北區國稅局表示,為主動協助及輔導花蓮震災受災戶申請各項稅捐減免,財政部秉持從優、從寬的原則,除了成立「花蓮震災緊急應變小組」,並將申請災害損失的受理期間統一自30天延長為三個月,納稅義務人可憑國稅局核發的災害損失證明,在明年5月辦理今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列報災害損失列舉扣除,但已有保險賠償、救濟金部分,應列為災害損失的減項,按實際可扣除金額列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