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普高精密影像申請對大陸產製、進口的平面印刷用版材課徵反傾銷稅案,財政部18日公告傾銷調查最後認定結果,相關廠商確有傾銷、傾銷差率13.52%~76.89%,3月18日起依最後認定傾銷差率續徵臨時反傾銷稅。
財政部去年12月1日公告該案初步認定結果,並自12月7日起對涉案貨物臨時課徵反傾銷稅,適用稅率為11.46%至76.89%;終判出爐後,因相關傾銷差率變動,因此自3月18日起依最後認定的傾銷差率臨時課徵反傾銷稅。
後續調查部分,財政部指出,已通知經濟部繼續完成傾銷是否損害我國產業的最後調查認定,並評估本案對國家整體經濟利益的影響;經濟部應於接獲財政部通知翌日起40日內,做成最後調查認定。
之後財政部應於接獲經濟部通知翌日起10日內,提交關稅稅率審議小組審議是否課徵反傾銷稅。若最終核定無須課徵反傾銷稅,納稅人就臨時課徵日起至2024年4月6日止提供的保證金,將依相關規定辦理退還溢繳或已納款項。
目前涉案廠商的部分,樂凱華光印刷科技有限公司、柯達(中國)圖文影像有限公司、蘇州華光寶利印刷版材有限公司、中印印刷器材有限公司、北京科印近代印刷技術有限公司傾銷差率為13.52%。
易客發(無錫)影像新材科技公司傾銷差率16.21%,安徽強邦新材料、浙江康爾達新材料、富士膠片印版(中國)、江蘇樂彩印刷材料、重慶華豐迪傑特印刷材料、河南匯達印通科技和成都新圖新材料則為14.92%。至於其他製造商或出口商傾銷差率為76.89%。
財政部也提醒,陸產製進口特定碳鋼冷軋鋼品課徵平衡稅及反傾銷稅將於10月8日屆滿,國內同類貨物生產者若認為有續行必要,可在一個月內(4月11日)前申請。
財政部先前公告的大陸涉案廠商包含寶武鋼鐵集團、鞍鋼、馬鞍山鋼鐵、本溪鋼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