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能電板發電效力會逐年遞減,有使用年限,為永續發展,中租控股董事長陳鳳龍說,中租除持續建造太陽能廠外,目前正尋找合作夥伴將發展太陽能板回收再利用,希望能做到95%以上太陽能板回收再利用,不但更符合環保議題,還可「點石成金」。
電動車是未來汽車發展趨勢,然電動車電池卻是大污染源,失效的電池需要好好回收處理,才能讓「淨零排碳」做到位;同樣太陽能廠的太陽能板也有回收問題。
陳鳳龍說,綠能發展就是要協助減碳,中租不只是要將市場做大、幫股東賺錢,中租更重視永續發展,因此目前正研究太陽能板退役後,回收再利用問題,以降低太陽能板對環境二次傷害。
陳鳳龍說,太陽板回收可分二層次:一是低度回收,只是回收太陽能板可用的架子、玻璃等;一是高度回收,是將太陽能板金屬材料分解出來,回收比例可達90%到97%,中租想作到高度回收,正尋找策略夥伴,有二至三個公司正在接觸中。
法令規定繁瑣是綠電障礙
陳鳳龍提二大呼籲
除找策略夥伴外,陳鳳龍提到中租在能源轉型上,是邊做邊學習,但他也看到有些法令、程度繁瑣甚至會阻礙台灣綠電發展。
陳鳳龍說,家戶型雖每一個案子都很小,中租可能作3萬個家戶型小案場才能抵得過一個大型案場,然而空間利用最經濟,案場源源不絕,中租願意承作,但目前申請家戶型太陽能廠程序太複雜,會使容量開發受限制。他建議政府針對申請家戶型案場應再簡化。
同時小型案場售電程序不夠精簡,影響售電給中小企業。陳鳳龍說,很多小型案場發電量較符合中小企業需求,屬於「第三類」,但一定要轉成「第一類」後才能售電,就是外界所說「三轉一」才能售電,但「三轉一」程序又相當複雜,使綠電來源受到很大的限制。因此,政府處理售電能量需要再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