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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2林淑惠/台北報導

NCC力推四法案…沒有數位中介服務法

 NCC委員會議1日決議2023年推動四部法案立法,包括廣電三法及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OTT專法),去年引起平台業者「眾怒」的「數位中介服務法」,確定今年不會排入NCC立法計畫內。

 NCC副主委兼發言人翁柏宗表示,「數位中介服務法」去年退回工作小組,今年NCC的立法計畫並沒有排入「數位中介服務」。有關今年計畫,翁柏宗說,除推動四個法案,還有九個法規命令、一個行政規則,法案部分,廣播三法就包括廣播電視法、有線廣播電視法、衛星廣播電視法三部法典。

 有關廣電三法,最受矚目的是黨政軍條款修法將「重起爐灶」,現行「1股都不行」是否朝鬆綁發展備受關注。另外,黨政軍條款有關裁處對象不可歸責的問題也將重新檢討。

 目前NCC研擬廣電三法的修法方向,主要朝拉齊管制方向規畫。例如,衛星廣播電視法有關股權轉讓採許可制,但衛管法並未規定,造成過去監理過程發生相當多爭議;另外,製播新聞在衛管法規範事實查證義務,但廣電法並沒有規範,未來亦將拉齊管制。至於OTT專法,翁柏宗說,由於消費者的收視習慣改變,未來將朝維護消費者權益的方向進行修法。

 頻道區塊化部份,翁柏宗說,相關配套可能在子法討論,但牽涉頻道上下架、頻道授權費及分潤等議題,1~100頻位的業者意見都不相同,衛星公會反應1~100頻位的頻道商強烈反對,有無機會朝實驗區方向推動?經微詢有線電視系統業者意見,也無業者有意願,NCC坦言繼續推動碰瓶頸,外界揣測頻道區塊化政策恐無疾而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