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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7張士傑■政大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教授

傳染病保險與風險管理的市場機制

隨著防疫險理賠進入高峰期,金管會公布防疫險理賠資訊,截至8月1日止,已承保455.4萬件防疫險、保費收入約新台幣42.7億元,理賠件數達到97.6萬件,理賠金額約359.1億元,而理賠金額仍持續增加。

 同時數家保險公司亦獲准辦理借款以支付理賠,依照保險法規定,保險業不得向外借款、為保證人或以其財產提供為他人債務之擔保,但可經主管機關核准向外借款,如給付鉅額保險金、大量解約與大量保單貸款週轉。而產險業經過此次防疫險巨災的震撼教訓後,如何因應未來類似的風險,完善的事前風險管理機制更顯重要。

 保險業過度集中風險之缺口可轉移至資本市場

 就商業保險市場而言,傳染病風險尚難衡量與管理,也難透過可觀察之觸發機制進行風險定價。但隨著保險連結證券市場與風險轉移技術的持續發展,依據過往成功案例與風險移轉經驗,再保險人已透過金融工具將風險自保險人轉移至資本市場,從而創造具溢價之資產類別,引進資本市場增加承保能量,根據其風險屬性分散於所建立價值鏈內所有參與者。

 受承保能量限制,產險公司資本需吸納防疫險超出預期之理賠,若能事先透過風險移轉工具可降低事後保險人支付巨大理賠之增資壓力。主管機關於風險移轉機制中可以發揮關鍵作用,建立傳染病風險市場管理平台,透過誘因機制鼓勵市場參與者投入,將產險公司資產負債表集中風險之填補缺口轉移至可承擔此風險之資本市場。

 與傳統保險不同,防疫保單不單純以傷害作為理賠之觸發條件,有時直接連結到傳染病確診發生率,會涉及是否存在明確的理賠觸發監測機制,需要確定傳染病爆發時間與估計理賠金額,同時也涉及傳染病爆發與擴散地理區域間承保關聯性。為增加傳染病的可保性,同時避免保險公司因承受過高風險,超越公司風險胃納量,必須有效地降低系統性風險,因此資本市場參與者可以從收益角度思考風險,創造承擔此類風險的交易機制。

 建立傳染病風險管理平台有效管理與分散風險

 公部門參與將可加速發展傳染病風險管理平台,同時公部門應視為風險承擔機制之環節,並提供未來爆發時之最終財務保障機制。即使沒有政府實質補貼,也可以建立緊急貸款機制提供市場承保能量,從而提高風險轉移的可能。畢竟,傳染病所造成的總體經濟損失對社會影響顯著,相信導入平台引進資本市場投入後,隨著時間拉長,可以強化社會對抗傳染病的韌性。

 公部門的參與及私部門扮演投資角色的加入,是建立此類風險管理機制的重要過程,並且不需要仰賴政府額外補貼,這對於吸引更多的私部門提高投入意願很具關鍵影響。除保險機制外,提供緊急貸款機制可以創建多元解決方案,解決保險人的承保能力和紓解賠款流動性問題。

 公私部門夥伴強化事前損害防阻與事後理賠效率

 面對此次防疫險事件,適足以檢視現階段公共衛生與健康安全網的妥適性,也期許商業保險機制能夠持續成為社會安定力量之一,透過公私部門夥伴(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 PPP)模式減輕社會經濟損失,不僅可強化事故發生後之理賠效率,更強調事前之損害防阻作業與建構防範道德風險機制。

 公私部門夥伴關係可有效整合資源,面對如傳染病之巨災風險,透過風險管理程序評估管理模式,建立保險機制與透過設立基金自留風險以減輕政府財政負擔。也相信隨著傳染疾病暴發頻率和嚴重程度受到抑制與管理,全球金融生態系統也會變得更具韌性,有效因應未來可能出現的系統性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