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
20220719郭及天、林昱均/台北報導

六縣市開徵囤房稅 影響18萬人

 7月起桃園、新竹縣市、台中、台南及高雄等六縣市實施「囤房稅」,總計六縣市有18.2萬人房屋稅恐隨囤房稅上路而增加,若加計已實施囤房稅的台北市、宜蘭縣、連江縣,以及草案審議中的新北市,十縣市受影響屋主數約36萬人,占全台屋主數4.4%左右。

 此次六縣市上路的囤房稅,桃園市因原本非自住住家即採單一稅率2.4%,所以僅持有五戶以上者受新制影響,影響層面為六縣市最低;台南市亦因持有一戶「非自住住家」仍維持1.5%稅率,所以衝擊對象僅限二戶以上的屋主;其餘四縣市的民眾,只要持有一戶以上「非自用住家者」,都是囤房稅的潛在加稅對象。

 台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執行長張旭嵐表示,囤房稅的課稅範圍以「非自住住家」為主,所以持有三戶以內自住房屋的民眾,並非政策的加稅對象,以新竹市持有五戶的非自住屋主為例,單一間房屋稅率從1.5%增至2.4%,若過去某間房屋稅年繳1萬,明年起為1.6萬,等於每月多負擔500元,負擔不算太重,不致掀起拋售潮。跨縣市的非自用房屋不在累計範圍,因此不排除未來大戶會朝多縣市布局,分散風險,也降低稅負。

 據六縣市預估,囤房稅上路後,明年六縣市的合計房屋稅收可望增加約10~11億元,對地方財政不無小補。

 為督促各縣市政府稅捐單位合理評定房屋稅稅基及規定徵收率,財政部自2021年每年例行公告各縣市標準單價調幅與非自住房屋差別稅率(俗稱囤房稅率)指標。

 其中,雙北、高雄、新竹縣市、宜蘭縣、基隆市等12個縣市,近40年標準單價調幅在80%~160%,為調整單價前段班;惟桃園市、台中市、台南市、嘉義市、彰化縣、花蓮縣等十個縣市調幅約45%~77%,為後段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