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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2彭禎伶、魏喬怡/台北報導

隔離、確診就理賠防疫險 絕跡

收到產險在3月寄出4到6月到期的「續保通知」,若已繳款,則保單繼續有效

 確診新冠肺炎或被通知隔離,保險公司就理賠一筆保險金的防疫險,確定絕跡。金管會21日發布聲明,產險公司保單為一年期「不保證續保」,且有權考量風險,變更費率、承保範圍或不承保。保戶若接到續保通知書、立即完成繳款者,保單繼續有效,但若還沒有繳保費的保戶,就只能說「遺憾」,保單已停售,再也無法投保。

 由於新冠肺炎疫情急劇變化,國內確診及隔離人數大幅增加,原本產險公司設計的單筆給付費用補償型防疫險,即確診或隔離就理賠1~5萬元的保單,已全數停售,且因為國際再保公司都不再接單承保,所以未來也不會再推出免單據、單筆給付的費用補償型防疫險。

 不過因為先前疫情仍穩定時,有產險公司在3月寄出4到6月到期的防疫險「續保通知」,有些保戶立即繳款,保單完成續保,但有些保戶則因舊保單尚未到期,因此還沒有繳費,但因疫情驟變,所以產險公司再寄出舊有保單不續保通知,或提供新保單供保戶選擇,但此舉引起未繳費保戶抗議,要求必須「保證續保」,且市場上誤傳產險對4到6月承保的保單不認帳等。

 保險局21日火速發出三點聲明,一是傳聞各產險公司將發布聲明,今年4月到6月的防疫保單將不算數一事,金管會強調已成立的保險契約,權益不受影響。且產險公司如果已寄發續保通知書給保戶,並且已收取保戶的保費,保險契約即成立,也就是已完成繳費的保單就繼續承保一年。

 二是產險公司的防疫險,都是一年期保單且「不保證續保」,保險公司可決定是否續保,並可做核保與風險控管,如須調整費率或承保範圍,要在保單成立前,將調整後的內容提供保戶選擇。保單一旦成立,就須依契約履行。即不會有承保後宣布不算數的情況。

 三是基於損害填補原則,防疫險設計多為費用補償,如確診或隔離衍生相關費用或無法工作的經濟損失。保險公司可基於風險胃納、保險費率適足性及疫情或防疫政策等因素,適時檢視保單承保範圍及給付項目的合理性,調整商品。

 也就是說,產險公司的防疫險不保證續保,保險公司有權調費率或改保單內容,通知保戶考慮是否再投保,但對於接到續保通知且已繳費的保戶,保單絕對有效,不會不認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