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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2曹悅華、邱琮皓/台北報導

修正草案 政院拍板課碳費 首波287家

通過「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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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候法修法重點

 為達成「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行政院會21日通過「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草案,拍板定案課徵碳費。首波將針對287家每年排碳2.5萬噸以上大戶徵收,遍及鋼鐵、石化、水泥、半導體等產業,預計開徵時間在2024~2025年間,且碳費先行,暫不課徵碳稅。

 環團質疑,按此規劃的開徵時間,2050將來不及達到淨零碳排的目標,環保署副署長蔡鴻德對此表示,減碳不只靠徵收碳費,碳費收取是經濟手段,仍其他如抵換額度等做法,新的工廠要有抵換,有好的標的也可放到交易平台抵換。又如二行程機車換成電動機車,就可取得碳額度,作為減碳的抵換,這就是碳權交易,對碳減量仍有貢獻。

 環團並主張長期而言,仍應以課徵「碳稅」為目標,蔡鴻德則強調,碳費跟碳稅不一樣的地方,在於碳費是專款專用,碳稅則會進入財政大水庫,「因此現階段還是徵收碳費」;至於碳費費率是否為每噸100元,他說,下半年會開始研議,屆時將徵詢產業界和民間團體意見,應會採差別費率也會有優惠費率,企業要提出自主減量計畫,才能適用。

 環保署氣候變遷辦公室主任蔡玲儀也表示,碳費徵收會很明確規範分階段實施的具體做法,先大後小,至於費率的訂定,將考慮我國減量計畫與跟產業的排放源。

 產業界相當關心違規的罰則,據了解,草案新增碳排放如沒按規定檢測,將罰10萬~100萬元,並可按次處罰,情節重大者還可廢止許可或勒令歇業;至於未依規定抵換溫室氣體增量,或未依申請核准逕行製造、輸入、輸出、販賣、使用,或排放公告限制高溫暖化潛勢溫室氣體,或利用該溫室氣體相關產品等,同樣可處10萬~100萬元罰鍰。

 此外,未經核准逕行二氧化碳捕捉後封存,或違反碳捕捉後封存監測、記錄、申報或管理規定,也一樣處10萬~100萬元罰鍰,並按次連續處罰。

 針對修法內容,民間環保團體提出多項建言,加速達成淨零排放目標。主要包括:一、拉高氣候治理層級,確立部會權責;二、碳費設計須具充分減碳強度,落實氣候正義;三、考量人權衝擊,以自然為本與社區調適策略為優先 ;四、氣候治理不遺落任何人,強化地方治理,資訊公開,全民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