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
20220404于國欽/台北報導

輕症/無症狀者達99.8% 台灣放寬輕症解隔條件

 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3日表示,自年初迄今輕症者占了99.8%,在兼顧輕症者的權益防疫安全下,現行解除隔離治療的兩條件(一)隔離治療達十天、(二)需有N抗體,即日起移除。惟解隔後的檢疫及自主健康管理仍維持不變。

 指揮中心3日公布新增確診病例,本土183例,境外移入97例,陳時中表示,雖然本土持續增加,但多數是輕症或無症狀者,今年以來(1月1日~4月2日)累計本土病例共1,530例,其中99.8%是輕症或無症狀,因此目前防疫戰略仍是追求在接近正常生活下,積極抗疫。

 陳時中表示,國內樣本數不夠多,因此無法認定疫情已流感化,但從國外的統計資料看來,疫情確實已輕症化。現行確診者解除隔離治療條件有二:(一)距發病日或採檢日已達10天、(二)Ct值即使大於或等於30,還要有N抗體陽性。陳時中表示,經上午專家會議建議,即日起移除這兩項規定,他解釋,感染輕微的不會產生N抗體,在現行規定下,輕症的反而關的愈久,而感染重的卻解隔的比較快,事實上,輕症者沒必要隔離治療這麼長的時間。

 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表示,依原規定,一位自境外移入的確診者,要一直待在醫院隔離治療滿十天,未來只要治療期間兩次採檢Ct值大於或等於30,就可以解隔。不過,隨後仍需回到防疫旅館(或自宅符合相關規定)隔離至入境滿十天,期滿後還要有七天的自主健康管理。

 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舉例,未來若這位確診者在醫院第六天就達到解隔的條件,那麼接下來四天就要去防疫旅館(或自宅)隔離檢疫,若第八天達到解隔條件,接下來兩天還得去防疫旅館(或自宅)檢疫兩天(兩者合計十天),隔離期滿後仍得自主健康管理七天,這次修正同時適用於本土及境外移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