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傳電信擬合併亞太電信案,NCC證實業者已於近日遞件申請。NCC表示,合併案審查重點包括消費者權益維護、市場競爭、產業發展、資源合理分配,以及國家安全等五大面向。
至於亞太電信擬轉讓900MHz頻段上下行各10MHz、合計20MHz的頻寬予中華電信案,是否因合併案生變?亞太電信強調,將依原本規畫進行,遠傳電信總經理井琪日前亦重申,該依法做的處理還是會做。
台灣大擬合併台灣之星案,已在農曆年後第一周上班日向公平會及NCC遞件申請審查,外界對於兩宗合併案是否一併審查?NCC副主委兼發言人翁柏宗1日表示,「每個申請案都是個案」,言下之意,兩宗合併都會依照「電信管理法」第26條規範的五大面向個別審查,但是兩案將獨立審查的原則確定。
各界關注合併案是否踩到頻譜1/3上限規定?以及NCC是否修法調整頻譜1/3上限?翁柏宗說,將依據「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及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