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堅持「穩字當頭」,大陸核心高層近日頻頻喊話要維護金融穩定大局。出席大陸「兩會」的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劉桂平7日建議,應盡快制定推出「金融穩定法」、「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市場預期,相關法律將著眼完善金融穩定的頂層設計,可能很快就會出爐。
大陸國家主席習近平在2月底召開的中央政治局會議上,特別點名金融領域存在腐敗,直指要強化金融風險防控,堅決維護金融穩定大局。習的談話透露出金融整頓將成為下一階段施政重點。
中證網報導,除了劉桂平,身兼全國人大代表的人行廣州分行行長白鶴祥也呼應要加快推進「金融穩定法」。白鶴祥表示,大陸經濟正面臨需求收縮、供給衝擊、預期轉弱三重壓力,經濟金融發展中的各類風險挑戰相互交織,現有金融風險處置機制存在不足,「金融穩定法」的推出有其必要性。
白鶴祥提出,「金融穩定法」的制訂有四大著力點。一是健全金融穩定頂層設計,也就是明確以國務院金融委全面統籌金融穩定相關工作,處置重大與系統性金融風險,這也彌補了金融風險的監測預警、風險處置等制度的不足。二是完善金融風險的早期干預機制。透過建立全國統一的金融風險監測預警平台,可強化部門間的監測資料和數據共用,提高風險監測的及時性與前瞻性。
三是建立健全金融風險處置機制。透過建立高效聯動、統籌協調的處置機制,明確金融風險處置的法定程序,包括處置資金來源、損失分攤機制等,進一步提升處置效率,強化市場紀律,防範道德風險,阻遏風險的擴散和蔓延。四是完善多方參與的金融風險防控體系。明確各環節的責任主體和職責分工,合力維護金融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