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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4

所得稅 才是稅制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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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建文
張鈺光
袁義昕

第二場次由臺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教授彭建文主持,高雄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張鈺光以「囤房稅」可否實現居住正義為題進行報告。

 張教授指出長期以來,房地產業被視為臺灣的火車頭產業,原因在於房地產業的繁榮與蕭條,不僅關係到上中下游的關聯性產業,更因為房價的上漲,可以增加民眾資產價值,刺激消費與經濟景氣,因此在政策上,房地產業的發展甚為重要。居住正義應指適足居住權,適足居住權有七項關鍵指標,包括使用權的法律保障、基礎設施與服務的可提供性、可負擔性、適居性、易取得性、地點、文化之適足性,但不包括取得所有權。

 與談人雲林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所長袁義昕則從「適足居住權」分析囤房稅與居住正義的關係,特別強調建構以所得稅中心的稅制,才是臺灣稅制改革的重心。因所得稅具有稅收豐富的特性,也能適應現代高度發展國家財政的需求;另一面,所得稅係以所得歸屬為中心,特別斟酌考慮納稅義務人的個別狀態與家庭負擔,因而被認為最符合量能課稅原則。只要有符合適足條件房屋可住,即滿足適足居住權,因此健全租賃市場,也有助於居住正義。捨所得稅而採囤房稅無助實現居住正義。

 主持人彭教授在第二場次總結:課徵囤房稅未必能實現居住正義,但感覺很正義。指出房價下降,房屋未必流向買不起房的人,租金也未必降低,所以應提供社會住宅或出租住宅,讓人不買住宅也能住得好,才有助居住正義,因此應健全住宅租賃市場,鼓勵成立具規模的專業出租人。另外,房地分別課徵持有稅現狀應朝向房地合一課徵持有稅改革,並配合降低稅率提高稅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