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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1馮建棨/台北報導

承諾限制打樁噪音 海龍風場環差初審過關

環保署10日進行海龍風場第二次環差專案小組審查,環評委員質疑打樁噪音影響生態,要求海龍二號風場10%基樁打樁時水下噪音需低於159分貝,最後海龍承諾噪音值及啟動減輕措施後,通過環差初審,全案將提交環評大會審查拍板。

海龍二號風場位於彰化縣外海,距離台灣最近距離約45公里、面積達59.2平方公里、風場水深25~45公尺;海龍三號位於彰化縣及澎湖縣外海,距離台灣和澎湖最近約50及40公里,面積達85.2平方公里、風場水深25至50公尺。由於海龍風場變更海上變電站數量、變更海纜上岸位置、增加水下基礎樣式,因此需要進行環差。

海龍風場表示,由於國際間套筒式基礎技術成熟,為增加基礎型式選用彈性,新增三腳套筒式結構和變更海纜路線、上岸點和陸纜路線等。另外兩風場將由原本各2座海上變電站,縮減為各1座變電站;整體變更將減少海、陸域施工影響範圍及施工期程。

環評委員認為,海龍二號風場離岸距離近,希望開發單位應有降低噪音做法,海龍風場回應,由於當地地質屬於玄武岩,打樁必須要有一定力道才能讓水下基樁打入岩層內,且二號及三號風場不會同時進行打樁作業,惟環評委員堅持仍尚有努力空間,雙方因此在降噪上一來一回討論許久。最終海龍承諾2號風場約10%基樁數於打樁時,距基準點750公尺處水下噪音監測結果低於水下聲曝值159分貝,並承諾水下聲曝值達158分貝啟動相關減輕措施。

由於海龍做出降噪的承諾,經過閉門會議討論後,專案小組同意放行,不過也要求補足相關資料,包含說明變更前後海上變電站結構規格單座體積及重量估算方式,並強化海上變電站防止鳥類撞擊具體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