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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5彭媁琳/台北報導

酒駕修法通過 最高罰300萬

 立法院24日三讀通過刑法等「酒駕三法」修正案,提高酒駕刑責。不僅酒駕肇事併科罰金從100萬元提高到300萬元,10年內兩度酒駕的累犯,將公布姓名、照片違法事實,以遏阻酒駕歪風。

 立法院通過刑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陸海空軍刑法等三項法律修正案,提高酒駕罰則。

 總統蔡英文表示,2019年曾經修法提高過酒駕罰則,包括最重處無期徒刑、延長駕照吊扣期、乘客連坐等。她表示,這次立法院再度針對酒駕修法,主要有三大重點:第一,酒駕肇事,增訂得併科罰金100萬元至300萬元。第二,酒駕未肇事刑期提高至3年以下,得併科罰金30萬元。第三,10年內兩度酒駕的累犯,可公布姓名、照片和違法事實。

 蔡英文強調,對於酒駕事件,政府一定零容忍,除了加重罰責,杜絕僥倖心態,政府也會持續透過嚴格執法、重視戒癮治療等各面向,來全力降低酒駕事件的發生。

 在朝野立委高度共識下,24日三讀通過「酒駕三法」。三讀條文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酒駕未肇事者的刑責提高到3年以下,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

 酒駕肇事致人於死或致重傷者,不論初犯或是再犯,三讀條文維持現行刑度,但是增訂得併科罰金100萬元至300萬元不等的規定。酒駕因而致人於死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200萬元以下罰金,而致重傷者,則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另外,酒駕經有罪判決確定或經緩起訴處分確定,於10年內再犯第1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後規定,若汽機車駕駛人10年內第二次酒駕,除了現行已有的加重罰鍰、吊銷駕駛執照,新增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酒駕累犯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18歲以上酒駕同行者的連坐處分,提高至6,000元至1萬5,0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