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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3

剖析濫用立委提案權將引發新一波法制亂象

 本報日前報導,立法院財政委員會預計在本會期審議攸關所得稅扣除額,由朝野立委分別提出的「所得稅法第17條」修正提案。其中針對少子化問題持續惡化的議題,為鼓勵年輕夫妻「減負擔、願生、樂養」,朝野立委總共已提出多達21個修法提案。同時,針對其他不同的議題,朝野立委也爭相提出應加碼或增列所得稅特別扣除額或列舉扣除額適用項目的修正提案。由於這些提案加總起來的減稅金額相當龐大,財政部認為將嚴重侵蝕稅基,因此不敢掉以輕心,只能嚴陣以待。

 檢視朝野立委所分別提出的這許多修正提案,從法制的角度來看,的確憲法賦予有關法律案的制訂或修正,除了立院的其他四院,可以就職責所司領域提出草案,送請立法院審議立法之外,同時也明訂立法委員也有主動提案權,以匡補其他四院該提而未提的「行政怠惰」。

 然而,從實際運作的效能來看,個別立法委員針對某些公共議題,所提出的修正案,容或可以提供民意代表反映民意期求的合法管道。但是,總體以觀,這些提案通常只是聚焦於單一領域項目,未能就全局做通盤考量。見樹卻不見林的貿然提出,不只可能產生「治一經卻損一經」的副作用,甚至還會出現「牽一髮而動全身」的效應。也就難怪面對朝野立委競相提出五花八門的減稅提案,主管部會的財政部不只不敢掉以輕心,無奈的只能繃緊神經嚴陣以待了!

 以最熱門的有關加碼幼兒學前教育特別扣除額的提案而論,「所得稅法第17條」在有關「特別扣除額」的第六款明訂「納稅義務人五歲以下之子女,每人每年扣除十二萬元」。而朝野立委的提案,紛紛主張應將適用年齡上限自5歲提高至6歲,甚至還有主張應將年齡上限提高至15歲的版本。另在可扣除金額方面,則多數主張應提高至20萬元甚至是倍增為24萬元。也有主張應採累進優惠制,也就是從二胎起每多一胎扣除額即可累增,以鼓勵年輕夫妻不只敢生,而且還願意多生,以期翻轉少子化的頹勢。

 朝野立委的這些修正建議,誠然是對於少子化問題持續惡化所做出的民意反應,也凸顯行政體系的行政怠惰。但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優惠加碼的代價會不會惡化政府財政負擔,卻是提案委員所未能計及之處。如何權衡輕重緩急,便成為財政部無法迴避的課題了!

 然而在這一波朝野立委競相針對所得稅法所提出的修正提案中,除了最熱門的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議題,其他的個別提案,包括主張提高房屋租金列舉扣除額,增列證券投資、藝文消費、短期補習班費以及重大傷病列入特別扣除額,和增列健康檢查費納入列舉扣除額等七項提案。每個提案委員自然是振振有辭的強調可以減輕民眾稅負,或提升個人購票欣賞藝文演出,及報名參加短期外語學習的意願。但是這些新增的列舉扣除或特別扣除項目,一旦在立法院獲多數支持完成立法程序,其目標對象固然將成為新法的受惠者,但其實將可能引發新一波的法制亂象。

 其一是此例一開,其他尚未列入所得稅列舉扣除或特別扣除適用對象的領域或行業,相形之下因未能一視同仁享有減免稅負的優惠,反而將成為間接受害者。如此這般,可預見這些未能受惠的領域或行業,自然也就會有樣學樣的透過關係,請求立法委員補提「所得稅法第17條」的修正提案。最後,侵蝕稅基的嚴重程度,恐怕將遠遠超過財政部的想像。也就是說即使財政部表示不敢掉以輕心,但嚴陣以待的卻將可能是萬箭穿心的侵蝕稅基浪潮了!

 其二是一旦立法委員嚐到透過提案修法,就可以輕易的改變既有法制的權力滋味。未來出現假公義之名,行圖利特定領域與行業之實的濫用委員提案權的亂象,恐將層出不窮。到時候即使相關部會也匆忙提出修正草案,請求與委員提案併案審查,但是別具私心的提案立委,只要透過跨黨派委員聯合提案,或相互支持對方提案的方式,就可以把不合己意的行政部會草案晾在一邊,最後變質為立法委員把法案的提案權和審議權一把抓,行政部門反而只能在依法行政的大帽子下,成為聽命行事的「立法院行政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