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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3彭禎伶、魏喬怡/台北報導

金控發現金股利 免等股東會

想提早發放,或一年發很多次,只要董事會決議即可,最快2022年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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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財報編製準則修正方向

 金控公司2022年逾2千億元現金股利可望提早發放。金管會2日宣布,將修正金融業財報編製準則,各公開發行公司要發放現金股利,只要公司章程授權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出席董事二分之一以上決議即可,之後再報告股東會承認,最快2022年即可適用。

 上市櫃公司現金股利發放彈性化,以利回饋股東,目前已有如台積電改四季發放現金股利,因此法規也跟著調整,公司法已修正公發公司要發放現金股利,不用再經股東會同意才能發,可先由董事會三分之二董事出席、二分之一以上通過即可發,之後再經營績效、全年發放的現金股利或盈餘分配案,等送股東會承認即可。

 現在金控、保險、銀行、票券公司2022年亦可比照,每年金控公司都是4月公布股利政策,一路要等到6月股東會結束後才能發放現金股利,未來作業時間可以提早,亦可能一年發出多次現金股利。

 今年前十月金控獲利已破5,200億元,明年可望發出2千億元、甚至破2,500億元的現金股利,是否會分批或提早發放,目前仍待金管會相關法規預告完成,預計要明年初發布施行,各金融機構若公司章程已符合規定,則2022年現金股利即可優先適用。

 保險局2日已率先公布,將修正保險業財報編製準則,配合2018年已修正的公司法第240條規定,公開發行股票公司,可由公司章程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決議,發放現金股利或紅利,並將展開60天的預告,最快2022年適用。

金控、銀行、票券、證券商財報準則亦會陸續預告修正,原本金控業者卡在金控法47條,但銀行局表示,金控法是規定相關財報、盈餘分配或虧損彌補,在股東會承認後15日內送金管會備查,並不是規定現金股利一定要送股東會通過才能發放,所以不必修金控法,只要各金控已完成修公司章程或早已授權董事會決定,明年即可適用。

保險財報明年亦要公布資安管理相關資訊、董監事酬金發放總額、個別揭露簽證會計師公費金額與非審計公費與內容等,保險局副局長張玉煇表示,這些修正都是為了讓財報揭露更透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