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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9文/黃全興

積極投入工合案 落實國防自主政策

 因F-16型機鳳展專案而產生的工業合作案,經行政院、經濟部工業局、國防部及洛克希德馬丁公司及美方共同評估,確認將液壓(Ⅰ、Ⅱ)、氣動力(氧調器)、燃油、氣動力(環控)、重載起落架、動力傳動軸(PTO)、電氣案等7個系統建置於空軍第二後勤指揮部軍工廠。

 亞航公司自107年1月1日起承接「空軍第二後勤指揮部軍工廠委託民間經營案(GOCO)」,除滿足軍方交修需求外,研擬擴大軍工廠維修能量,並規劃台中附件廠申請NADCAP認證,希望未來成為台灣航太電鍍中心,另針對屏東飛修廠完成第三方營運整備工作,使民航機可以降落屏東機場執行維修,提升國有民營案第三方營運績效,顯示亞航公司長期經營之意願與決心。

 此次F-16型機7個工業合作案決定於軍工廠執行,除可加快建立F-16型機維修能量、達成總統盡速支援F-16戰演訓任務的需求期望外,亦可藉由亞航公司經營績效,展現能量建置之效益,落實政府國防自主政策。

 亞航公司預計投資新臺幣2.4億,建置液壓(Ⅰ、Ⅱ)、氣動力(氧調器)、燃油、氣動力(環控)、重載起落架、動力傳動軸(PTO)、電氣案等7個系統70項能量,預期可撙節空軍年度維修費用,大幅縮短支援部隊時程。

 另經由工合技術輔導與認證,除可將核心技術於國內生根外,並藉由專業單位D/L(廠級)能量提升,當部隊O/I(停機線/場站)階層修護滯礙問題產生時,提供部隊技術諮詢服務,協助部隊釐清與排除線上故障問題,全面提升修護品質。

另外,亞航公司為台灣唯一具備P-3C型機維修能量廠商,亦積極參與該型機工合,將投入籌建P3C型機螺旋槳系統16項能量,擴大維修能量、支援部隊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