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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07文/蔡淑芬

填寫保單受益人有眉角 須謹慎

永達保經:受益人需指定明確姓名,且最後一個順位填上「法定繼承人」

 台灣保險滲透率高,尤其人壽保險的滲透率多年來在世界排名上更是數一數二,許多人抽屜一翻開全是保單,足見民眾對保險的熱愛與信任,但讓人憂心的是,許多人愛買保單卻不會管理,甚至就連自己當初保險契約填寫的保單關係人都不是非常清楚,殊不知魔鬼藏在細節中,一個不注意,不僅可能無法將需求留給最愛,甚至可能發生稅務問題。

一位今年五十八歲的企業主江先生,因為與銀行密切往來的關係,加上考量企業經營的風險,在銀行理專的建議下,規劃了多張躉繳的壽險保單,保價金高達數千萬元,而且保單的指定受益人第二欄位都是空白。

 永達保經提醒,許多人對保險契約的受益人欄位常常便宜行事,抱持有填即可的心態,殊不知壽險保單第一受益人欄位單純填寫「法定繼承人」未來容易有傳承上的糾紛,而且若第二受益人欄位空白,當發生要保人與受益人同時死亡的狀況,該張壽險保單就會被列為遺產,舉例來說,許多夫妻常互填對方為指定受益人,但若夫妻同時發生意外死亡,理賠金會被算入夫妻的遺產,依法應課徵遺產稅,再由法定繼承人繼承。

永達保經建議,簽訂壽險契約時,受益人直接指定明確的姓名,並在最後一個順位之受益人欄位填上「法定繼承人」,由於保單有指定受益人,不僅無須被課徵遺產稅,只要理賠金在新臺幣3,330萬元以下者,也不會被計入受益人當年度的基本所得,雖然只是一個小小的眉角,卻會牽涉到大筆的稅務問題,不可不慎。此外,在要、被保險人特殊的人生階段,如結婚、生子,應重新檢視保單受益人,必要時亦可做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