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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7魏喬怡、彭禎伶/台北報導

防洗錢 電支、外籍移工匯兌納管

金管會將修法,近日預告,徵求各方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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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支、外籍移工匯兌公司納管洗錢防制

 拚洗錢防制、打擊資恐,金管會修法將電支業、外籍移工匯兌業者納管。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16日指出,金管會已研訂相關條文修正案,將依行政程序法規定,於近日內預告,徵求各方意見,目前國內電支業者有九家、而外籍移工匯兌業者有一家申請中未來將納管。

 此次修正的法案包括:「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及「銀行業及其他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之金融機構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林志吉指出,「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修正施行後,已開放電子支付機構可經營國內外小額匯兌業務與儲值卡(原電子票證)業務,以及開放外籍移工匯兌公司經營外籍移工國外小額匯兌業務。為督導該等機構落實執行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工作,因而修正兩項辦法,以完備防制洗錢相關規範。

 林志吉表示,因應新電子支付條例於2021年7月正式上路,金管會整合電子票證和電子支付業務統計,目前九家電支業者含四家電子票證業者:悠遊卡、一卡通、愛金卡、遠鑫,及5家專營電支業者:國際連、橘子支、街口電支、歐付寶、簡單行動支付,而外籍移工匯兌業務有一家統振正在申請審查中。

 本次修正有二大重點,一是將外籍移工匯兌公司納入該兩項辦法的規範對象,該等公司辦理外籍移工國外小額匯兌業務時,應建立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並執行確認客戶身分、紀錄保存及可疑交易申報等防制洗錢措施;二是增訂電子支付機構應遵循匯款業務之防制洗錢規定。

 林志吉表示,本次法規的修正,主要是為落實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ATF)國際規範及洗錢防制法規定。此次的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除將刊登於行政院公報外,亦將於金管會網站刊登。各界如有任何意見,須在翌日起30日內,至金管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的「草案預告」網頁內提供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