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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3黃惠聆/台北報導

投保住宅火險 淹水也可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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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洪水險等相關保障

 產險業者表示,投保住宅火險,淹水即可理賠,即使民眾要提高保障,再加保颱風洪水險,但也不是所有颱風造成損失都理賠。

 產險業者表示,住宅火險自2020年1月起已擴大承保「颱風及洪水災害補償」,換句話說,民眾若有投保住宅火險,因風災導致被保險之住宅淹水達50公分以上就可理賠,依所在縣市不同分為三區,補償金額為7~9千元不等;若淹水未達50公分但有實際損失,也將依保單約定賠償限額內依實際損失金額賠付。

 雖然住火險保障多了颱風洪水災害補償,不過,依理賠經驗值來看,保障並不多,有些民眾則會再加保颱風洪水險保額。

 台灣保險法專家劉北元指出,颱風洪水險也非萬事都賠,民眾投保颱風洪水險前要了解三件事,這樣才能為自己的財產規畫更為完善的保險方案。第一件事─颱風洪水險是附加險種,必須先投保住宅火災保險之後才能再加保颱風洪水附加保險,或是也可以直接投保同時涵蓋火險與颱風洪水險的「居家綜合險」。

 第二,颱風洪水險並非萬事都賠。劉北元說,颱風洪水保險的理賠範圍,除了建築物本身及其裝修、擺放在建築物內的動產都在承保範圍內之外,包括因為颱風侵襲後所發生的相關支出,如受保險房屋的清汙費用、在房屋修復或重建期間所發生的臨時住宿費用,保險公司亦負理賠責任。

 但颱風洪水險並非「風來就保、遇水就賠」,其損失必須是直接因颱風洪水所造成的,才屬於理賠範圍,如果是間接因為颱風洪水所造成的損失,就不在理賠的範圍內了。如因門窗緊密度不夠而滲水,或屋頂結構不良而漏水,造成屋內裝修或動產之損失,也不在颱風洪水險的理賠範疇。

 第三,颱風洪水險不能中途加保。劉北元表示,不少精打細算的民眾為了節省保費,經常會趕在颱風季來臨前(大約是5月前後)才向保險公司加保颱風洪水險,等到颱風季節一過又想辦理退保,拿回部分保險費。

 目前保險公司的做法是針對在每年5至10月中途加保者,要求必須按全年保費的100%來計算保費,而且中途退保的人也不會給予退費,因此,想要中途加保、提前退保的民眾,可要三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