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20日閉幕,暫緩表決把「反外國制裁法」列入港澳基本法附件三,由於此事引發外資極深憂慮,人大暫緩表決,引市場側目,有消息透露,暫緩納入原因是「中央政府希望聽取更多意見」。
大陸在2021年6月10日通過「反外國制裁法」,旨在反制西方國家針對貿易戰、新疆人權、香港國安法等問題對中國相關人員、企業實施的制裁。適用對象包括外國制定、決定及實施歧視性措施的個人及組織,但配偶、直系親屬亦可能受影響,實際措施則包括不發簽證、不准入境、註銷簽證等,亦可封查扣押各類財產,限制境內與被制裁組織或人士進行交易合作。
根據規定,大陸大部份法律皆不適用港澳,若要將「反外國制裁法」在港澳地區實施,需要由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將其納入兩地基本法附件三。
綜合陸媒體報導,大陸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30次會議自17日起舉行一連四天,20日閉幕後宣布經表決,通過個人信息保護法、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等,惟原定將「反外國制裁法」納入港澳基本法未被提及,引發外界高度關注。
香港人大代表譚耀宗曾在17日人大常委會開幕時表示,「反外國制裁法」將納入香港基本法,再由香港本地立法。但20日閉幕後他透露,今次會議有審議相關議案,人大委員長會議決定暫不表決,要對有關問題繼續進行研究,「相信今次的做法,會令該法更有效果」。
南華早報則引述消息人士透露,大陸政府希望就納入基本法附件三聽取更多意見,港府官員和香港立法會議員屆時還要決定是否對該法條款進行修改。報導並指出,由於港府需要一些時間了解商界對「反外國制裁法」的關切,最快在2022年前才會完成制定港版「反外國制裁法」草案的工作,之後再將草案送交立法會審議。
香港銀行公會主席施穎茵則表示,對上述決定表示歡迎,香港業界一向有慣例就不同議題與監管機構溝通,包括「反外國制裁法」。她強調,銀行公會將繼續與監管機構保持溝通,期望在今後的時間清楚了解相關法律的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