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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9文╱陳宗慶

Q2薪資與營運補貼 受理申請

 經濟部工業局表示,為協助艱困企業度過難關,並維持員工生計,經濟部於6月4日公告今(110)年第二季「經濟部辦理製造業及其技術服務業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之艱困事業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申請須知」,凡有稅籍登記的製造業者及提供製造業技術服務之業者,在110年4月至6月期間,如屬營業額衰退達50%以上之「艱困企業」,政府即補貼該企業正職員工每個月經常性薪資費用四成(每月上限2萬元),最多補貼三個月,及一次性營運資金補貼(按正職員工數乘以1萬元,已獲前四季營運資金補貼者,不再補貼)。

 前述第二季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申請沿用110年第一季補貼規定,含營業額衰退幅度採同期比較、上市櫃公司與興櫃110年上半年或第二季EPS應為負值或有營業損失方得申請、技術服務業應提出對製造業提供相關技術服務之實績佐證資料等。

 詳情可至專屬網站(https://csm-subsidy.mittw.org.tw/)或經濟部產業競爭力發展中心網站(https://assist.nat.gov.tw)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