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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8曾賢忠■台灣大學藥理學研究所助理教授

可否「混打」 不同廠牌新冠疫苗?

疫苗通常需接種兩次,是為了產生免疫球蛋白G(IgG)抗體以加強保護力。由於大部分的人都沒有對抗新冠病毒的抗體,故更應接種兩次為宜。但目前新冠肺炎疫苗的供應不足與分配不均,是否可以兩次分別接種不同廠牌的疫苗呢?目前WHO並不建議兩劑分別施打不同廠牌的新冠肺炎疫苗。主因是安全性考量,因為雖然仍進行第三期試驗,但許多廠牌的疫苗做完第二期臨床試驗便以緊急授權的方式開放施打。

 學理上,如果疫苗無嚴重副作用,可以混打不同廠牌的疫苗。甚至有研究顯示,混打市面上的兩種肺炎鏈球菌疫苗之保護力比施打兩劑同種疫苗更佳,列入美國CDC的肺炎鏈球菌疫苗接種指引中。然而每一款新冠肺炎疫苗成分皆不同,混打並不一定會更具有保護力,需要更多研究數據驗證。

 英國牛津大學團隊最近發表在刺絡針(Lancet)權威期刊的初步研究報告,也提供混打新冠肺炎疫苗的實證依據。受試者分別第一劑施打輝瑞疫苗,第二劑用AZ疫苗,或者第一劑打AZ,第二劑給輝瑞疫苗。值得注意的是,兩種疫苗雖然都是針對新冠病毒之棘蛋白,但劑型大不相同。

 上述研究結果顯示,發生輕度與中度副作用的比例,比施打兩劑同種疫苗較高,尤其在年輕族群,但皆可服用普拿疼緩解。據此,英國更進一步擴大疫苗混打的臨床試驗(Com-COV臨床試驗),正在招募志願者研究混打莫德納和諾瓦瓦克斯疫苗的安全性和保護力。

 各家疫苗對各種變異病毒的保護力也不同。因此,在製造出高效的變異病毒疫苗之前,混打現有不同種類的新冠肺炎疫苗可能解燃眉之急。此外,混打的方式也使疫苗施打和分配更具彈性,或更利於加速推進疫苗接種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