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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07彭媁琳/台北報導

住宅法修正案過初審 社宅房東租稅優惠無年限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6日初審通過《住宅法》修正草案,房東參與社宅包租代管的各項稅費減免,將免受「5+5」的年限限制,只要行政院同意,即可延續相關免稅措施。

 政府推動8年20萬戶社會住宅,其中8萬戶來自包租代管,由民間的空餘屋轉為社宅,政府給予相關補貼。

 為鼓勵房東將空餘屋拿出來參加社宅包租代管,出租房屋的地價稅得按自用住宅稅率課徵,實施年限為5年,行政院得視情況延長5年。

 因財政部規定,政府的稅費減免措施必須要有期限,因此立委提案刪除「5+5」的年限限制,獲得財政部同意,最後條文為實施減稅5年後,可報請行政院同意延長,刪除「以一次為限」的文字,也就是只要政院同意,就可以一直延續下去。

 本次《住宅法》修法,行政院版本只提一條修正案,即參與社宅包租代管的租約,財政部不得作為追稅依據,希望藉此消除房東被追稅的疑慮,積極參與社宅包租代管。朝野立委則趁這次《住宅法》修法,提出18個版本的修正案,經內政委員會討論審議後,通過行政院提出的版本,同時新增刪除稅費減免期限限制的規定。

 《住宅法》修法也通過,每屋每月租金收入免稅額度由現行的不得超過1萬元,擴增到不得超過1萬5,000元,實施年限為5年,行政院得視情況延長。另外,在野黨立委提案社宅必須有50%出租給社會弱勢,最後朝野同意從現行的30%提高到40%,並新增「因懷孕或生育而遭遇困境之未成年人」,照顧更多弱勢。

 日前台北市出現高價社會住宅的問題,社宅租金如何計算成為朝野攻防目標,因此《住宅法》草案也明定,交由內政部斟酌承租者所得狀況、負擔能力及市場行情,訂定分級收費原則,並定期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