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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23魏喬怡/台北報導

金管會法律事務處處長徐萃文 評核機制 今年增顯著進步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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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法律事務處處長徐萃文 圖/王德為

 金管會力推公平待客原則並持續精進評核機制。金管會法律事務處處長徐萃文22日透露,推動公平待客,金管會主要採鼓勵方式,每年6月底會公布前20%業者,8月頒獎典禮會有優良銀行分享經驗,2021年更新增「顯著進步獎」,由各業務局自行決定未進到排名前20%,但較受評前一年進步顯著業者,取一至三名頒發獎項。

 徐萃文指出,金管會自2019年起實施評核機制,評核指標滿分為120分,包括「公平待客九項原則」(共90分)及「董事會重視與具體作為」(共30分),就評核結果來說,總體表現尚可,2020年比2019年進步。

 九項原則中「注意與忠實義務原則最需加強」。多數金融業因違反此原則遭裁罰,且部分法遵單位及內部稽核單位未落實自我查核,日常監理法規也呈現較多缺失。

 徐萃文指出,公平待客起源於不成文法國家,以原則為基礎。英國訂出六個結果導向監理原則,包括金融商品服務設計符合消費者需求、資訊要揭露、消費者購買後若要更換、申請理賠等不會遭受不合理障礙等,香港在銀行營運守則中也有類似規範,對弱勢族群要特別注意其需求、OECD在2011年也通過G20高層次金融消費者保護原則、新加坡則是在金融服務人員法中規定公平交易準則。

 徐萃文表示,台灣2011年制定施行金保法。立法目的是為了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促進金融市場健全發展、於傳統訴訟途徑外,透過設立爭議處理機構,另提供金融消費者迅速、有效的紛爭解決途徑。該法明訂了金融服務業者與消費者間誠信訂約及契約解釋原則、善良管理注意義務及忠實義務等,並且不是念完契約就沒事,而是應以金融消費者能充分瞭解的文字或其他方式說明。

 徐萃文強調,公平待客原則政策期待金融業將謀求消費者最大利益(顧客至上),及提升金融消費者保護作為經營方針,從經營階層起,從上而下建立以公平待客為核心的企業文化。